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2-11-14 09:25

 

 

 2022117-111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552]

福州市鼓楼区同福医西湖口腔门诊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396号西湖好美家4#楼1层06店面、2层01店面、03室

郑晓玲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18

 

2022119

2

闽环辐证[A0553]

福州市长乐区精神病医院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北山村公政西路8号-6

李超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18

 

2022119

3

闽环辐证[A0554]

连江琯头阮思周口腔诊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大众中路78号

阮思周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18

2022119

4

闽环辐证[A0555]

连江凤城雅好口腔门诊部

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8-3号

吴巧展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18

2022119

5

闽环辐证[A0556]

连江凤城林松口腔门诊部

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北路5-62号

林松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18

2022119

6

闽环辐证[A0557]

福州市台江区花英口腔诊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兴路130号光明世家17号楼09号店面

朱花英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118

2022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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