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1 |
闽环辐证[A0572] |
连江凤城康祥口腔门诊部 |
连江县凤城镇马祖西路23-65号 |
胡国华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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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
2 |
闽环辐证[A0222] |
福建省长乐市山力化纤有限公司 |
福建省长乐市文武砂街道东海东岱村 |
陈仕清 |
使用Ⅴ类放射源。 |
202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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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 |
3 |
闽环辐证[A0573] |
福清市宏路开心宠物医院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中联城8号楼106、107店面 |
吴倩莹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11月28日 |
2022年11月29日 |
4 |
闽环辐证[A0398] |
闽侯县南屿镇中心卫生院 |
闽侯县南屿镇南井柳厝4号 |
杨守盛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7年11月29日 |
2022年11月3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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