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2月3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02-06 09:19

2023130日-23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593]

福州市鼓楼区同福医晓玲口腔门诊部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大厦二层

郑晓玲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130

2023131

2

闽环辐证[A0210]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支路13号

杨珊莉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130

2023131

3

闽环辐证[A0592]

福州市晋安区风一动物诊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318号北尚新宿花园B区12#楼1层12店面-5

张陈平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130

2023131

4

闽环辐证[A0203]

 

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连江经济开发区敖江园区通港大道66号

 

魏军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131

202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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