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书编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种类和范围 |
有效期 |
发证日期 |
1 |
闽环辐证[A0167] |
福州市仓山区众和医院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橘园洲工业区生活配套房21-23幢连体楼 |
叶建和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5年07月14日 |
2023年04月03日 |
2 |
闽环辐证[A0629] |
福州市仓山区北极动物医院 |
浦上大道306号 |
胡琳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8年04月02日 |
2023年04月03日 |
3 |
闽环辐证[A0630] |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圣宠宠物医院 |
首占镇上洋村海峡路9-18号 |
陈杰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8年04月05日 |
2023年04月06日 |
4 |
闽环辐证[A0631] |
台江区宏信口腔门诊部 |
茶亭街道高桥支路1号高桥楼201宏信口腔 |
戴宏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2028年04月05日 |
2023年04月06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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