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2日-5月26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05-30 11:05

2023522-526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664]

永泰县梧桐中心卫生院

梧桐镇坂中街40号

任松波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年05月21日

2023年05月22日

2

闽环辐证[A0665]

福州春晓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口腔门诊部

群众东路65号

黄晓峰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年05月22日

2023年05月23日

3

闽环辐证[A0666]

福州市仓山区刘晓辉口腔诊所

建新镇金洲南路806号汇创名居二期18#楼1层13、14店面刘晓辉口腔

刘晓辉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年05月22日

2023年05月23日

4

闽环辐证[A0668]

福州市台江区圣博口腔门诊部

宁化街道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区 B1#楼2层圣博口腔

潘盛波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年05月23日

2023年05月24日

5

闽环辐证[A0667]

福州市晋安区恒鑫宠物诊所

连江中路190-13号

金春露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8年05月23日

2023年05月24日

6

闽环辐证[A0234]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螺洲镇杜园3号

杨刚

使用IV,V类放射源

2024年07月08日

2023年0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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