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9月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09-04 09:13
 2023年828-9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670]

福州福能海峡缇斯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晋连路367号熙悦锦城小区1#楼2层01安置商业-1

吴亨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05月28日

2023年08月30日

2

闽环辐证[A0721]

福州国德老年医院

建新镇西山支巷18号

郑新国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08月30日

2023年08月31日

3

闽环辐证[A0720]

福州市晋安区康禾宠物医院

对湖街道首山路50号滨海嘉年华E区10#楼1层09商店

刘金芳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08月30日

2023年08月31日

4

闽环辐证[A0324]

福州上工汇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57号正祥商务中心二层、三层

胡德潘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5年07月05日

2023年09月01日

5

闽环辐证[A0722]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黄敬贤口腔门诊部

吴航街道河下街兴隆楼393号一层

黄敬民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08月31日

2023年09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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