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10-30 09:05
 2023年1023-1027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766]

福州西诺德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东大路6号格莱美医院

陈凤珍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22日

2023年10月23日

2

闽环辐证[A0767]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杰森口腔门诊部

皇庭名郡杰森齿科

李锦杭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23日

2023年10月24日

3

闽环辐证[00261]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医院

福州市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付毅

使用II、III类射线装置

2027年03月13日

2023年10月27日

4

闽环辐证[A0153]

连江县黄岐镇中心卫生院

黄岐镇丰辉路262号

陈飞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27日

5

闽环辐证[00474]

福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亭江镇亭江路66号B09栋

邵武国

生产、销售、使用乙级场所

2028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27日

6

闽环辐证[A0768]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乐齿口腔门诊部

航城街道郑和西路73号乐齿口腔

杨裕光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26日

2023年10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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