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11-06 09:06
 2023年1030-113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769]

福州仓山星维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建新镇金榕南路754号霞镜新城(三区)3-3#楼商业大楼四层整层

陈宝琴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29日

2023年10月30日

2

闽环辐证[A0770]

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福三路42号福尚名居公寓4号楼

袁敏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29日

2023年10月30日

3

闽环辐证[A0771]

福建福农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建新镇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校园内动物医院A楼

陈元其

使用II、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0月31日

2023年11月01日

4

闽环辐证[A0772]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卫生院

湖南镇临空经济区文鹤路以西,机场第二高速以北

黄武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年11月02日

2023年11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