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从源头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开展入河排放口排查、开展水质监测预警、排查整治“两江四岸”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场所)、完善内河及沿江截污设施建设、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江面整洁等七个方面,让“两江四岸”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一是巩固提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在前期闽江干流(福州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从源头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进一步提升闽江干流(福州段)水质观感。
二是系统开展“两江四岸”入河排放口排查整治。总结推广试点工作先进经验,全面推进“两江四岸”入河排放口的系统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和规范管理,实现污水、管网、排污口、受纳水体全过程、全系统治理与管理,推进水岸同治。
三是开展闽江(福州段)及汇入支流水质监测。参照国家和省监测方案,开展闽江(福州段)及汇入支流水质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闽江干流及汇入支流水质变化情况,对于水质不稳定的,动态开展加密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并分析研判原因。
四是开展“两江四岸”散乱污企业(场所)排查整治。结合水系综合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突出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处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两江四岸”范围内散乱污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偷排、超排行为。
五是完善内河及沿江截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两江四岸”沿线管网修复提升、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范整治隔油池、沉淀池、排废口等设施,深入推进城中村连片改造,扎实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做到污水不入河,实现从源头上截污治污。
六是加快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编制“两江四岸”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两江四岸”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完善标准体系,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七是清理江漂垃圾,规范江面船只停靠,保障江面整洁。制定“两江四岸”江面保洁社会化运营的方案,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江漂垃圾。进一步加强辖管水域枕峰锚地停泊船舶管理,确保过往船舶通航及停泊安全。持续做好闽江北港禁航工作,禁止货船、工程船通行。对龙祥岛、塔礁水域海警部门扣押的大型船舶和海事淮安基地码头上游长期停用的老旧航道船只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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