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1〕558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指南要求,合理规划河湖滨水生态空间、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降低面源污染负荷,指导属地政府开展河流与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等工作。
附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的通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1〕558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指南要求,合理规划河湖滨水生态空间、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降低面源污染负荷,指导属地政府开展河流与湖滨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等工作。
附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技术指南》的通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