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监测工作
时间:2019-09-27 1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应组织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至少每3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我市在全省已率先开展我市51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区域环境监测工作。截至目前,我市调查单位已完成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监测布点方案评审等第一阶段工作,正在开展现场采样和监测分析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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