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2020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近日,为全面落实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用途变更地块应查尽查不遗漏,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探索利用福州市“多规合一”平台,实现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四城区地块用途变更信息共享,提前在项目选址环节同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不影响土地流转,更好服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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