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生态环境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福建省也先后创建了1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
福州市2017年以来,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永泰县获得了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长乐区、连江县的示范县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已编制完成。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18日召开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推进会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参加了会议。会上要求,长乐、连江等已完成示范县规划编制的地区,对照指标找差距,积极开展示范县申报工作;马尾、福清等地区应加快示范县规划编制进度;其他地区应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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