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印发实施。《规划》涵盖建设科学安全的生态空间体系、低碳绿色的生态经济体系、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等6大领域,融合了福州新区、水系治理、海绵城市、三个福州等特色内容。《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进我市市、县两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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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定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规划》,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印发实施。《规划》涵盖建设科学安全的生态空间体系、低碳绿色的生态经济体系、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等6大领域,融合了福州新区、水系治理、海绵城市、三个福州等特色内容。《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进我市市、县两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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