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
时间:2020-04-01 09:06

  《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已获市政府批复并印发实施,应用2019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新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编制,将指导福州市下一阶段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规划》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有效提高,污染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建立,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取得积极成效,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我市将积极推进实施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实现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大体系指标的全面有效提升。

  为建设科学安全的生态空间体系,我市将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等项目,优化城乡和产业布局,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建设低碳绿色的生态经济体系,我市推进实施大数据产业规模化发展、海洋经济产业建设、现代物流业发展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有效降低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为建设自然优美的生态环境体系,我市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废弃物处置与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我市加快轨道交通系列建设工程、绿地系统提升工程、慢行绿道系统建设工程等项目,打造“天蓝、水清、地绿”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宜居生态城。

  为建设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我市将通过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教材创编工程、历史文化遗迹保护整治工程等项目,充分发挥历史人文优势和生态本底优势,构建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态意识相交融的生态文化体系。

  为建设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我市健全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构筑产权清晰、多元参与、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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