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榕环委办〔2020〕9号)
时间:2020-04-14 17:4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的批复》(榕政综〔2020〕52号)要求,现将《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5年)

  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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