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时间:2022-12-16 16:15
 清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近日先后同辖区内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6家企业签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书,采用原位修复、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等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在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今年以来,福清生态环境局认真收集案件线索,共对13家环境违法企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开展鉴定评估,积极与赔偿义务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磋商,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履行方式。截至目前,6家企业已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下一步,福清市将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现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