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实施单位 |
绿盈乡村建设情况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投资规模 |
实施理由 |
文件依据 |
1 |
长乐区漳港街道政府 |
屏洋村巩固中级版绿盈乡村 |
屏洋村河道生态修复项目 |
河道清淤,建设生态护坡、步道共计230米。 |
38万元 |
该项目能够改善屏洋村水生态环境和景观,对水生生物种群恢复也有促进作用,为申报高级版“绿盈乡村”打下基础。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2 |
福清市龙田镇政府 |
东欧村建设中级版绿盈乡村 |
东欧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河道清淤,建设生态护坡、步道共计292米。 |
41万元 |
该项目能够提升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生态安全,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助于建设中级版绿盈乡村。同时,东欧村是驻局纪检监察组选派干部参加“墩苗行动”挂点村。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3 |
闽侯县鸿尾乡政府 |
元口村建设中级版绿盈乡村 |
鸿尾乡元口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建设污水管网200米,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修补村主干道和排水沟。房前屋后脏乱差进行清理,整体农村人居环境。 |
33.4万元 |
该项目符合生态环保理念,增加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村庄环境面貌,有助于建设中级版绿盈乡村。同时,元口村是我局选派干部参加“墩苗行动”挂点村。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4 |
连江县蓼沿乡政府 |
蒲边村巩固中级版绿盈乡村 |
蒲边村和都段生态护岸项目 |
建设生态护坡170米,河道清淤。 |
44万元 |
该项目能够对河岸进行生态修复,整体提升村庄环境面貌,有助于巩固中级版绿盈乡村建设。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5 |
连江县安凯乡 |
飞红村巩固高级版绿盈乡村 |
飞红村飞红溪河道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建设生态护坡200米。 |
35万元 |
该项目能够对河岸进行生态修复,提升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有助于巩固高级版绿盈乡村建设。同时,飞红村是市人大代表挂点帮扶村,村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6 |
罗源县起步镇政府 |
庭洋坂村巩固中级版绿盈乡村 |
庭洋坂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雨污水管道清理600米,场地平整,沟渠清淤2000米,垃圾集中处理点改造。 |
46万元 |
庭洋坂村是革命老区村和民族村,该项目能够补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整体提升村庄环境面貌,有助于巩固中级版绿盈乡村建设。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7 |
罗源县中房镇 |
中房镇沙坂村建设中级版绿盈乡村 |
中房镇沙坂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改造原有损坏的三格化粪池,铺设污水管道109米,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整治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问题,平整场地。 |
57万元 |
该项目能够进一步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绿化美化环境,整体提升村庄环境面貌,有助于开展中级版绿盈乡村建设。建议予以专项资金补助30万元。第一批下拨70%补助资金,即21万元。 |
《中共福州市委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福州市乡村振兴“五大工程”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榕委振兴组〔2023〕6号)》和《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关于印发乡村生态振兴2023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闽乡村生态〔2023〕2号)》。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