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7月15日)
时间:2024-07-15 15:37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7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马祖外海上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5-2024722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祖外海上风电场项目

连江县、长乐区

连江龙源万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浅海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装机容量300MW,建设项目位于福建省连江县东侧、长乐东北侧海域,陆上集控中心位于连江县黄岐镇古石村。220千伏海上升压站、220千伏陆上集控中心、陆上及海底电缆敷设、控制保护和辅助工程等(不包括海洋牧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水:陆上集控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的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站区内绿化或道路喷洒,不外排。(2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由烟气集气罩收集,通过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3固废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要求。陆域集控中心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生态:优先采取避让环境敏感区方案,严格落实地下穿越方案。尽量收缩陆域电缆与集控中心施工范围,不占用周边基本农田保护区。施工过程中要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各类临时工程。项目电缆穿越(占用)沿海基干林、一般湿地等环境敏感区及施工涉及到的各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在项目开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结合主要环境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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