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三创园福兴投资区配套道路(横二路、纵三北路 B 段、横一路东段、埠兴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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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创园福兴投资区配套道路(横二路、纵三 北路 B 段、横一路东段、埠兴路)项目 |
晋安区 |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兴投资区,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给排水、配套管线、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其中道路工程,分别为横一路东段、横二路、纵三北路B段、埠兴路,其中横一路东段:西起福兴大道,向东延伸,终点至埠兴路,长214.626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横二路:西起纵二路,向东延伸,终点至福兴大道,长706.407米,宽18米,在桩号HEK0+162.8处设置跨河桥梁1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纵三北路B段:南起福新东路,向北延伸,终点至横二路,长144.692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埠兴路:南起湖塘路,向北延伸,终点至现状东村路,长560.327米,宽30米,在桩号BXK0+507处设置跨河桥梁1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环境管理,施工期横屿鳝溪佳园应采取降噪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对超标建筑安装隔声措施,确保周边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道路两侧红线35米范围内第一排住宅建筑物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生产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定期检查道路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系统畅通。不得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 (三)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设置硬质围挡,抑制扬尘飞散。设置洗车平台,加强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影响。临时堆土场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并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加强路域、桥梁护栏的绿化和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减缓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分拣回收、综合利用,弃方运到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批的弃土点。 (五)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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