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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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奔驰新增纯电动车车型建设项目 |
闽侯县 |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口投资区奔驰大道1号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对厂区内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新建焊装二车间、分拣车间、焊涂连廊、电池仓库,同时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改造现有焊装、涂装、总装车间生产线及相关辅助生产设备,并对工厂内公用动力辅助设施进行改造和增设,实现技改车型(豪华中大型MPV)的生产。本项目不新增产能,建成后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全厂年总产能维持4万辆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涂装车间前处理表面调节与磷化工序变更为水洗与硅烷化工艺,对现有磷化车间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硅烷化废水经氯化钙+PAC+PAM工艺处理混凝沉淀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控制、收集与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涂装车间涂液态防音胶工序、底盘防锈漆喷涂工序均应采取密闭措施,喷涂废气分别经收集和活性炭吸附后,引入底部涂胶室废气排气筒引至32米高空排放。焊装二车间的涂胶工序应采用低VOC胶,激光房的焊装烟尘经收集和布袋除尘后排放。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3,应增设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由排气筒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三)噪声污染防治。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和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污染源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振动影响,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和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标。(四)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按规范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场所。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并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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