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8月27日)
时间:2026-08-27 11:30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8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万华福建工业园东西区外管廊连接管道项目

福清市

万华化学(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主要建设内容: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东、西部公用管廊及万融自建管廊上敷设4段工艺物料管道,总长度14056.4米,第一段长度56.4米,路由为:部分管道从万融自建管廊N1-01轴至N1-04轴;第二段长度6000米,路由为:部分管道从东、西部公用管廊N281轴开始,跨越经三路后向西延伸,直到江阴大道附近转为向北,在横一路附近向西北方向延伸至兴林路,随后转为向西直到高港大道;第三段长度4000米,部分管道在高港大道向北延伸到圣发路后转为向西,直到坤彩大道后转为向北沿着坤彩大道、南港路、秀中路、顺宝路边管廊直至福建工业园造气装置边界;第四段长度4000米,另一部分管道在高港大道向南延伸到中景石化南侧水渠后转为向西,沿着坤彩大道与万华西大道边管廊直至福建工业园西区异氰酸酯区域边界处管廊接点。用于输送各类化学品及物料。

(一)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水、噪声和固废等,降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

(二)施工期产生的管道清洗、试压废水委托万华环保科技公司编组站中水回用系统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运营期开停车及检修期间产生的冲洗废水引至万华环保科技低浓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排放周边水体。运营期开停车、检修期间废气依托码头低温罐火炬进行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三)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加强管道防腐设计,在跨河道、排洪渠的输送液态物质管道应采用套管,试压合格后方可投产,管道全线采用监控与泄漏检测系统。配备足够的封堵物资,防止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进入地表水环境和海洋环境。及时修编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完善与园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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