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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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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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钢德盛15万m3高炉煤气柜项目 |
罗源县 |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中科南谷(福建)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有:拆除现有部分原料大棚,建设1座15万m3高炉煤气柜、1座现场电气室,及煤气柜配套仪表设施等。 |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拆除、新建工程应采取湿法作业,降低扬尘影响;施工冲洗废水应在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排放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拆除、新建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处理。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进入中央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放散管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区昼间、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防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修编企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罗源生态环境局备案,储备足够的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确保厂区周边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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