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
时间:2024-05-09 15:23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普及的法律法规)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间节点

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系统内普法

党组中心组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企事业单位、电视、广播、报纸、“双微”新媒体、网站、宣传册、宣传栏、LED屏等

1.编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册、普法宣传品发放; 

2.开展环保法律培训及讲座; 

3.运用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4.设点宣传等方式。   

5.入企宣传

一年两次

干部职工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一年两次

执法人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一年两次

社会面普法

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事业单位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1、结合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单位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以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向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执法过程中普法

企业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

1、贯穿于生态环境执法全过程,向企业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结合“散乱污”专项整治行动、“静夜守护噪声整治”专项行动、“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等,向企业主宣传环保法律法规。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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