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4-06-12 16:21

我局现对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修订工作进行预算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联系长乐区实际,认真梳理原《预案》薄弱环节进行修订,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024年10月31日前交付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且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提交《福州市长乐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正式文本60份;专家评审会签到表、评审意见、复审意见各一份。

三、项目预算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9.8万元。

四、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询价采购。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参加本次询价企业应有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研究、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等相关资质,具备生态环境、核辐射、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熟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具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或环境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环境风险评估业绩或编制政府层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业绩的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正本文件一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具备相关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预案编制、现场核查、分析计算、报告编制及打印、专家评审费、交通费、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应当提供明细及相应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4年621日下午点前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相关文件至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221室(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以收到时间为准。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系人:林小姐  0591-28201311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612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