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关于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4-07-15 15:44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就2024年度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响应。

一、采购项目: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服务范围: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壹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要求

1.法律咨询。就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或者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采购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采购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采购方邀请,不定期就涉及采购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举办法律讲座。结合采购方特点,不定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为采购方单位人员举办法律讲座,以提高采购方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6.受采购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采购方处理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7.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采购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采购方的安排,必须接受采购方委托和授权,作为采购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8.应采购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9.协助采购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在福州市范围内的差旅费用。因服务需要并经得甲方同意确需离开福州市范围处理的,差旅费用按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规定执行,由甲方支付。

2.第7项服务费用以个案合同为准,按个案结算支付。

3.本项目控制价为30000元/年,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五)服务响应要求

接到采购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被采购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采购方通知的地点提供法律服务。被采购方未按照服务响应要求执行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被采购方自行承担。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司法局颁发执业许可证。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福州市市区有常设机构。

3.福州市区的常设机构通过上一年年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

4.选派的律师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应具备专职从事行政法律事务10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近五年内(连续五年)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实务经验。

四、采购方式

符合资格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以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单位。若有两家及以上律师事务所最低价相同,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五、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2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年服务费用的30%,合同期止后付尾款。

六、报价文件要求

1.律所简介(含主要管理制度、业绩、取得的成果或荣誉等)。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律所及选派的所有服务律师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的书面声明。

5.选派的所有服务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五年内(连续五年)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实务经验证明材料。

6.报价单(报价应为含税价格)。

以上文件数量各一份,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报价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

七、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11:00前。

2.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市环科院六楼623室

  收件人:黄工,13625063760

  项目咨询:顾女士,0591-87326836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15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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