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州金山工业园区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开展的主体范围为福州金山工业园区,包括金山片、浦上片、福湾片。
三、项目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1)地表水
监测点位:6个(内河)。
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溶解氧、BOD5、Pb、Cr6+、Cu、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9项。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采样一次。
(2)地下水
监测点位:3个(民井)。
监测因子: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铜、铅、六价铬、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总硬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共11项。
监测频次:采样一次。
(3)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
监测点位: 6个。
监测项目:VOCs(挥发性有机物)和NMHC(非甲烷总烃)2类。
监测时间和频次:
TVOCs连续监测7天,每天1次,测8小时均值;
NMHC连续监测7天,每天4次,测小时浓度。
(4)声环境
监测点位:共布设21个点位,其中企业厂界噪声点位11个,道路交通噪声点位6个,居民生活区敏感点4个。
监测项目:Leq[dB(A)]
监测频次:监测1天,昼、夜各监测1次,每次10min。
(5)土壤
监测点位: 4个。
监测因子:土壤监测因子共46个:《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
监测频次:监测1天,采样一次(取表土层,深度在0-50cm)。
(6)底泥
监测点位:3个(结合地表水采样布点)。
监测因子:底泥监测因子共10项:pH、总磷、总氮、铅、镉、铬、砷、镍、锌、铜。
监测频次:监测1天,采样一次。
2.监测时间
20天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3.监测标准
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采样及监测标准、规范的要求。
4.成果要求
中标单位应提供监测分析报告、质控报告、采样原始记录复印件、实验室分析记录复印件、现场观测照片、采样点位经纬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单独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当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且检验检测范围符合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的范围内。
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人员配置满足工作进度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 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外包、分包,必须单独以中标单位资质向采购人的提交成果报告。
五、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 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复印件;
3.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4. 项目报价单(含具体观测指标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单上应承诺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采样费用、观测调查和分析费用、报告编制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人员费等与本监测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0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我院。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6楼623室,收件人:黄工,联系方式:13625063760
项目咨询:何工,联系方式:13960803911
注: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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