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长乐经济开发区企业水平衡及污水排放调查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4-12-09 15:59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

福州长乐经济开发区企业水平衡及污水排放调查项目

(二)项目概况

全面准确的用水、排水统计调查是水资源精细化管理、科学规划、高效配置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基础。经济开发区涉水企业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雨水混合情况的统一排查是园区污染控制和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和及时解决水环境问题隐患的重要保障。

(三)项目调查方案

1.调查范围:长乐经济开发区27家涉水企业。

2.查内容:

1查清每家企业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特征,通过收集企业长期用水情况、环保报告批复及现场复核测定等手段,确定各企业的实际水平衡图。

2明确每家企业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口位置,并绘制各企业排放口GIS图。

(四)项目成果

1.现场影像成果

2.调查报告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预算控制

本项目控制价为8.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工作组人员。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217: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318室,联系人:林云;联系方式:0591-28830077。

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上岗证书复印件;

  6.项目报价单;

  7.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付款方式

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他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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