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开展办公场所家具采购项目的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预询价,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相关单位、企业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大厦
2.项目内容:采购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场所所需家具,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3.基本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品牌货物。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货物出厂标准和公告文件的规定。
(2)所有货物必须提供注明规格型号的随机附件、部件目录等。
(3)供应商按有关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所有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
(4)供应商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测量、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供应商自行解决安装调试工具。如家具安装场地有特殊要求,成交人应在家具安装之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安装场地环境要求,并对采购人就安装场地环境的咨询提供技术支持。
(5)在安装过程中,如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损坏,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代表的监督。
4.质量保证
免费保修期三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产品自身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人为因素除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等所需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四、预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具有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等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没有被执行案件、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具体以近一周查询的信息为准;
5.项目报价单(含分项报价和总价等),模板详见附件2。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施工费、劳务、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各分项报价不得高于各分项价格上限标准。
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参与预询价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8日18:00前(上班时间内)携带或邮寄(不接受到付邮件)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670室,收件人:张会计,联系电话:13720824059。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业务咨询人:顾女士,0591-87326836。
六、其他
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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