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2025〕30号)《福建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南》(闽环保大气〔2026〕2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福州市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邮编:350007)。来信请注明“《福州市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dqhjc@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11月22日。
咨询电话:0591-83531962
附件:《福州市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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