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突出大气污染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蓝天幸福感,近期,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2020年提升空气质量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简称“蓝天行动”)。分设4个专项行动小组,包片区开展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跟踪督促、指导帮扶。一是组织施工扬尘整治督查,重点对施工、拆迁工地净车出场、裸土覆盖、开启喷淋设施等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督查,加强福清江阴、连江可门、罗源金港等重点工业区内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以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印刷、制鞋、家具等涉VOCs行业,以及燃煤锅窑炉等涉NOx行业为重点,严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大气污染物行为,督促落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重点核查加油站安装、运行油气回收系统,喷淋系统等相关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三是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四是组织高速公路和高铁沿线环境治理,加强“两高”沿线1000米可视范围内污染源监管,坚决打击企业“冒黑烟”、料场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工业固体废物违法倾倒或贮存等环境问题。五是加强餐饮服务业监管,督促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对因改变建筑规划功能、占道摆摊、露天烧烤带来的油烟污染函告相关部门。六是机动车现场检查,加强在福州二环、三环等重要路段节点开展机动车尾气日常监督检查和夜间进城的柴油货车监督抽查力度。
此次“蓝天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和强化立行立改,充分运用远程监控和现场执法相结合措施落实好大气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针对各季节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开展执法检查,4月份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污染督查。结合促进复工复产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工作,对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要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多采取科技手段以及在线监控等辅助执法手段,实现远程监管。建立应急减排清单,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根据重点污染因子,有针对性开展督巡查,颗粒物污染天气重点督查扬尘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臭氧污染天气重点检查加油站、机动车和查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氮氧化物污染天气重点开展锅炉、机动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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