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2月起,根据安排,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全市85家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主要核查企业落实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排查、清洁生产等制度情况,同时,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用地监测、规范拆除、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截至目前,共对仓山、晋安、长乐、福清、闽侯、连江、闽清等县(市)区五十多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上述企业主要存在未开展土壤监测、未制定土壤隐患排查制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支队将上报统一调度通报。
土壤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环境质量关乎饮食安全、居住安全和生态安全,关系百姓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支队将继续积极配合对其余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土壤污染执法力度,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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