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完善网格监管,助力环境执法
时间:2020-10-14 10:11

  “2020年3月15日对中央督办件梅埔李某某沙石厂进行巡查,未发现再生产行为。4月9日,谷口村发现垃圾桶旁边有杂物,立即安排村环卫清扫。6月26日,巡查发现梅溪镇村民农田中焚烧杂草,现场宣传制止浇灭。”一条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记录在“福建省生态云福州市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巡查台账中。

  闽清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切入点,积极落实上级关于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相关部署,积极引导、鼓励网格员发挥日常巡查监管作用,积极提供线索,助力生态环境部门快速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工作制度,压实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积极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乡镇网格员人数及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调动网格员的积极性,发挥网格员的主观能动性,弥补生态环境部门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建立“季通报、年评比”制度,在微信群每季度通报各基层网格员巡检记录、环境事件信息上报情况和处理情况。年终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各乡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及综治平安建设生态环保安全监管工作考核,通过通报、考评督促网格监管工作的落实。

  深化细化网格,全面覆盖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三个延伸,即面、点、线“三个延伸”,形成了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工作态势。“面”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至村(街、社区)。“点”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到每个污染源。“线”上延伸,在环保工作相关部门推行网格管理。“面”、“点”、“线”的延伸,构建了全方位、无缝隙的网格监管体系。

  加强网格培训,明确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深入基层培训”等多种形式,让基层环保网格人员明确“查什么、做什么、报什么”,大大提升网格员环境监管能力,有效助力环境执法工作。

  目前,闽清县共确定环保监管网格员176名,其中行政村级网格员160名。2020年以来,三、四级网格员上报有效巡查记录、环境事件信息共计5204条,有效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关口前移,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让民众成为环境监管的手和眼,实现了环保网格化延伸和精细化管理的良好局面,为扎实推进闽清县生态文明建设长效化、制度化奠定社会基础。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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