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六阶段排放标准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时间:2020-11-25 10:49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有关精神,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2021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

  国六排放标准是目前国五排放标准的升级版,对CO(一氧化碳)、THC(总碳氢化合物)、NMHC(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化物)、PM(颗粒物质量)的排放限值相比国五标准有了更加严苛的限定,同时新增了对PN(颗粒物数量)的排放规定。据测算,按照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的一氧化碳、碳氢、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排放将比国五标准降低5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40%左右;对于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国五标准降低60%以上。我市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臭氧浓度超标,而臭氧污染在交通污染的贡献值中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是其中之一,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有利于进一步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空气污染。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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