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时间:2021-01-29 17:42

  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我市认真部署、积极推进,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截至1月26日,全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场所) 2158家,各县(市)区正对以上散乱污企业(场所)拟定整治措施,其中列入关停取缔1021家,整合搬迁106家,升级改造1032家。     

  一、整治督导

  1.现场调研。1月21日,市散乱污整治办主任游昕带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对福清市散乱污整治情况和龙江流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游昕强调,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福清市地域广、行业多,要充分利用二污普、信访投诉等相关数据平台,加大排查力度,摸清企业底子,做好分类处置台账。

  2.联合督查。1月22日,市散乱污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第一次)联合督查工作的函》(榕环保函[2021]15号),根据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分成7组前往责任片区开展第一次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3.组织培训。1月27日,为做好第一次联合督查工作,市散乱污整治办召集联合督查组、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联络人召开联席会议。会上通报了目前全市整治工作情况,并演示了散乱污信息化系统操作流程,同时从提高政治站位、市直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动态管理、强化边整边改、重视宣传工作等方面对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县市区工作

  1.领导督查。闽侯县委领导、仓山、连江等县(市)区分管领导深入实地检查督导,抽查部分区域整治推进情况,督促辖区乡镇进一步开展排查工作,强调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按时按规上报排查进展情况,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到位。

  2.典型做法。在排查阶段,仓山区综合利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系统、金税系统、“亲清服务”平台等系统进行数据筛选,依据热点程度梳理并确定出摸排的重点区域,同时主动对接国网电力公司,通过电力大数据建立散乱污企业筛查识别模型,明确具体的户号及基础数据,对隐藏在居民区的作坊进行精准查处。鼓楼区结合辖区内企业相对较少实际,发动辖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企业合法经营、保护环境的意识;发动生态环境、城管、市场、应急等部门深入一线指导街镇开展排查工作,并发挥街镇、社区、物业及群众的监督作用,公布散乱污企业举报电话,发动社区、物业及群众查找举报散乱污企业,精准摸排隐藏在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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