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福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开展市区道路及停放地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其车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复检,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同时交警部门对尾气超标车辆驾驶员当场处200元罚款。
2020年第四季度抽查发现的尾气超标车辆中尚有17部尾气超标车辆逾期未进行复检,现将该17部尾气超标逾期未处理车辆予以曝光,并列入环保检测“黑名单”管理,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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