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助力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提出8条措施,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助力我市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通知》要求,在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持续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执法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推行审慎包容执法,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减少行政处罚对企业在信用、融资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影响,增强企业绿色发展信心。
《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加强生态云大数据平台运用,利用无人机、快速监测仪、巡航走测、在线监控、用电数据等设备、手段,运用正面清单和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监管执法工作。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或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激发企业绿色发展动力。
《通知》强调,以强化指导帮扶为落脚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行业专家、执法骨干对企业环境管理开展“问诊把脉”“送法入企”等服务活动,向企业提出环境管理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把稳经济促发展放在更突出位置,主动靠前服务,多渠道了解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诉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环境管理困境和难题,总结推广服务经济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确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长效、稳定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