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面完成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时间:2015-11-04 09:38

福州市全面完成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2年我市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四项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有效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经省环保厅核定,2012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并首次实现了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经反馈,在政府绩效考核环保指标中,我市总得分位列全省第一。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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