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09 11:21
              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圆满完成,近期,福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明两年全市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一是明确今明两年减排目标。2014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分别比2013年减排1.4%、1.5%、1%、3%;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分别比2010年减排8.2%、9.2%、12.8%、17.8%。二是明确今明两年的重点减排任务。(1) 扎实推进结构减排, 重点开展造纸、制革、食品、纺织印染、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推进长乐滨海、福清江阴、福清元洪工业区等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和闽清建陶业煤改气;(2)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两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量不低于6500万吨,基本完成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理处置;(3)加大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力度,实现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开展印染、造纸、食品等行业等行业废水深度治理;(4)强化气污染物减排,新增低氮燃烧改造机组165万千瓦,提高脱硝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硝效率,开展钢铁烧结机脱硫旁路拆除和脱硝试点;(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禁养区外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6)开展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扩大无绿标车限行范围,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7)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三是明确减排配套保障措施,出台排污权交易等减排配套经济政策,加强减排调度预警,强化减排责任追究,严格减排考核制度,健全减排表彰奖励机制。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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