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14年度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福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经核定: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福清市、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等10个县(市)区均通过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长乐市未通过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闽侯县列入2014年度省政府重点县(市、区)减排单列考核,根据省减排办关于2014年度重点县(市、区)减排考核情况的通报:闽侯县通过年度省重点县(市、区)减排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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