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工作
时间:2016-09-26 15:48

                       福州市全面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工作

目前,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燃煤电厂各有一台以上机组先行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试点工作,并通过了环保验收,实现了在基准氧含量为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低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燃天然气机组的先进水平。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是我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巩固提升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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