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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
总量控制及减排
我市下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
时间:2015-11-0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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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下达“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完善减排工作指标、考核、监督机制,全面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确保全面按时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
化学需氧量减排8.2%、氨氮减排9.27%、二氧化硫减排12.8%、氮氧化物减排17.8%
的
目标
任务
。
、
来源:环保局
附件下载
“十二五”福州市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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