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日前,国家普查办核查组到我省开展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抽取福州市作为质量核查区域之一。8月28日上午,福州市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汇报会,对入户调查、数据审核阶段工作等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汇报,在前期清查、入户调查及后期查缺补漏工作基础上,我市共确定工业源数量10116家(含2家伴生矿企业),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261家,生活源锅炉191台,行政村2218个,入河(海)排污口926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27个,储油库7个,加油站316个,油品运输企业25家。
普查过程中,我市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全力确保普查工作进行。
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生态环境局、农业局、统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10余个部门为成员的福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聘请技术力量雄厚的第三方参与进来,形成既相互监督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广泛开展宣传,多部门联合行动。普查小组通过悬挂横幅、地铁公交广告、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普查宣传。针对不配合的企业,联合环境监察支队、属地政府等介入协调。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普查效率。我市在组织各级技术骨干参加国家及省普查办组织的培训基础上,将培训下沉至企业,部分区县尝试“先试点,再推广”,形成了一套合理、高效的普查流程。
入户完成后,我市在国家及省普查办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完成普查数据的合网并库、数据质量审核、国家审核问题整改、自审、宏观数据比对、名录比对及查缺补漏工作,并对四类运行状态进行梳理,全方位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市普查办表示,此次核查结束后,将一如既往狠抓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再提升,继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同步推进普查档案整理归档,提前谋划普查工作报告的编制与成果应用开发,真正把普查成果应用到生态环境管理和建设中。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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