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0-11-06 10:2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相关材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上述企业的排污权进行了核定核定结果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011月7日-11月13日

联系电话(兼传真):83368829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fzhbjghc@163.com

 

附件: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结果

(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6

 

附件:

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结果

(征求意见稿)

                               单位:吨/年

序号

项目

1#

(蒸汽锅炉)

2#

(导热油炉)

合计

1

初始排污权

 

SO2

5.81

2.60

8.41

NOX

13.57

3.69

17.26

有效期

自核定之日起算5年

2

SO2可交易排污权

可交易排污权

50.54

20.48

71.02

一类可交易排污权

5.23

1.46

6.69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45.31

19.02

64.33

有效期

2024年9月23日

2024年9月23日

 

3

NOX可交易排污权

可交易排污权

9.16

1.61

10.77

一类可交易排污权

9.16

1.61

10.77

二类可交易排污权

0

0

0

有效期

2024年9月23日

2024年9月23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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