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49168.08万吨,工业源废水排放量7220.68万吨。主要污染物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69.96吨,工业氨氮排放量20.93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2248.30吨,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27008.33吨,工业颗粒物排放量15063.62吨,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5954.49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