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时间:2022-08-02 14:12

 

                                              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2022年8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FZ2022727D001

地址:音西街道龙溪村红山附近(坐标E119.355041,N25.789714)

投诉人反映:养鳗场占地十亩以上,位于虎溪上游,长期向虎溪排放养鳗废水,多次举报最终都不了了之,当地政府二十多年以来对举报置之不理,养鳗场一天都没有停止生产。希望能尽快关停该养鳗场,并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福清市

经核查:1.投诉人反映的“养鳗场占地十亩以上,位于虎溪上游,长期向虎溪排放养鳗废水”,“养鳗场一天都没有停止生产”问题。该养鳗场位于虎溪上游,2002年建成投产,占地面积40亩。精养池养殖:2018年至2022年共投放鳗苗47万尾,目前存塘量约60吨。土池养殖:低密度养殖草鱼、红白鲢及锦鲤,少量投喂,存塘量约4-5吨。该养鳗场配套了农田、果园、苗圃约500亩,用于养殖尾水的消纳和灌溉,同时还建设了一套三级沉淀及加药除磷净化设施,在出现果园苗圃及农田的需水量减少、无法完全消纳的情况下,养鳗尾水经设施处理后排放至虎溪。检查当日尾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根据《福州市福清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该养鳗场排放的废水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一级排放标准,同时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

2.投诉人反映的“多次举报最终都不了了之,当地政府二十多年以来对举报置之不理”问题。福清市音西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7月27日收到一次该鳗场的投诉件,于7月29日完成答复。

部分属实 1.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已经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该养鳗场于8月3日前建立相关记录台账,如实记录每天的排水量及尾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福清市政府要求音西街道跟踪落实,确保灌溉剩余的尾水经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2.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河长办、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该鳗场养殖开展检查,并对排放的尾水进行跟踪监测。若发现该养鳗场超标排放养殖废水,将予以停养或拆除。

正在办理  
2 SD2FZ2022727D002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龙头路

投诉人反映:垃圾站建在融信澜天小区旁不到100米,新店中心幼儿园正对面,每天散发恶臭,每晚工作时间至凌晨一点,多次到12345投诉后只收到垃圾站清洗的照片,但是未从根源解决问题,每天运行的臭气仍然影响周边居民及幼儿园师生,希望垃圾站能搬迁到较远的地方。

晋安区 大气 经核查:7月28日,晋安区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新店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垃圾站系晋安区新店镇龙头路垃圾转运站,其建成时间早于融信澜天小区项目,建设初期周边尚无住宅小区。随着近年来城市发展,周边陆续建成多个住宅小区,日产生活垃圾不断增加。因垃圾转运站自身作业特点,虽已配备负压除臭系统及雾化喷淋等除臭设备,但在生活垃圾进入垃圾转运站清卸以及站内设备转运、压缩垃圾过程中,仍会产生一定程度臭味。 部分属实 7月28日,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已约谈龙头路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单位负责人,责令其严格按照作业规定要求,在做好垃圾转运站日常消杀、除臭等工作的基础上,每日额外增加两次人工消杀除臭作业,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冲洗,密闭收集、密闭压缩、密闭运输。同时,进一步优化收运路线,调整收运时间,将夜间收运控制在十二点前结束,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正在办理  
3 SD2FZ2022727D003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与龙头路交界处

投诉人反映:1.龙头佳园与西垅佳园之间的空地原计划作为绿化地使用,现在被人私自圈地占用后出租给私人,里面停了一些车辆,灰尘影响周边居民,并且有人在内放置了一些大型设备,搬动噪声扰民,还有不知名人士在其中养了几只鸡,每天早上5点鸡叫声影响居民休息,空地围墙外杂草丛生无人管理,围墙内垃圾乱倒无人处理;

2.龙头佳园斜对面垃圾站臭味扰民。

晋安区 大气、噪声、其他

经核查:1.晋安区新店镇龙头佳园与西垅佳园之间空地已于2008年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在福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R21)。目前该地块由新店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前期场所使用,该企业在地块内停放了部分车辆,堆放建筑堆料,企业工作人员饲养了一些家禽。

2.龙头路垃圾转运站建设初期周边尚无住宅小区。随着近年来城市发展,周边陆续建成多个住宅小区,日产生活垃圾不断增加。因垃圾转运站自身作业特点,虽已配备负压除臭系统及雾化喷淋等除臭设备,但在生活垃圾进入垃圾转运站清卸以及站内设备转运、压缩垃圾过程中,仍会产生一定程度臭味。

部分属实

1.晋安区政府已组织人员清除空地围墙外杂草及围墙周边垃圾,并责令新店房地产开发公司移除场内车辆,清理家禽,对场地内现有建筑堆料及裸土覆盖绿网。同时强化场地内的保洁工作,避免扬尘污染,规范建筑堆料搬运操作,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晋安区政府将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该场地进行巡查,加强该地块的管理。

2.7月28日,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已约谈该转运站运营管理单位负责人,并责令其严格按照作业规定及要求,在做好垃圾转运站日常消杀、除臭等工作的基础上,每日额外增加两次人工消杀除臭作业,做到随倾倒、随消杀、随冲洗,密闭收集、密闭压缩、密闭运输。

正在办理  
4 SD2FZ2022727D009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村88号

投诉人反映:灰尘多,机器噪声扰民,水沟污水排放闽江,怀疑该服装厂背后存在黑恶势力。

闽侯县 水、大气、噪声、其他 经核查:7月28日,闽侯县祥谦镇政府会同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在峡南社区进行排查,未发现祥谦镇峡南村88号门牌地址,同时工作人员向峡南社区委员会进行了解,该社区内没有服装厂。 不属实 已办结  
5 SD2FZ2022727D010

地址: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

投诉人反映:火车进出噪声大,希望在两侧安装隔音屏障。

闽侯县 噪声 经核查:7月29日,闽侯县交通局会同竹岐乡政府到进行现场查看,投诉人反映的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铁路系昌福铁路竹岐苏洋段,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工务段。昌福铁路K527+600~+800两侧分别为苏洋安置房、金地地产和部分居民住宅,居民区距离铁路沿线直线距离约50-80米。因居民区距离铁路较近,火车通行时产生的噪声和鸣笛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属实 闽侯县交通局已于7月31日将该信访件群众反映的相关事项函至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工务段。 正在办理  
6 SD2FZ2022727D013

地址:祥谦镇卜洲村

投诉人反映:1.中闽宏大石材有限公司在村民居住区附近搭盖石料加工厂,从2019年10月开始在12345上进行投诉无人处理,加工厂生产时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无证重型车辆运输石材压坏道路并导致村民一人死亡,该厂用地原审批时作为“一闸三线”工程配套的石渣堆放用地,实际上被用于石料加工,公司营业执照也为非法取得;

2.闽侯县环保部门不但不作为,村民多年举报未得到处理,该厂未按照“三同时”要求于2019年10月开工,并且检测数据全部造假,闽侯生态环境局仍于2020年5月出具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该公司的自行验收。

闽侯县 大气、噪声、其他

经核查:7月28日、29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祥谦镇政府对福州中闽宏大石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1.该项目生产时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现场检查该项目已处于停产状态,运载车辆被长期未管理的石子掩埋,场内机械设备有明显锈迹,经与祥谦镇卜洲村村委会确认,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停产至今。

2.“一闸三线”工程系省市重点项目,闽侯县对弃渣处置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该公司竞得该标段,签定转让合同,办理了临时用地审批,建设项目名称为“一闸三线工程闽侯段弃渣(祥谦标段)临时堆放加工场项目临时用地”,其用地性质为弃渣临时堆放加工场。

3.该公司申请营业执照提交登记材料符合法定形式,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登记。

4.近年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收到有关该公司的信访投诉,均进行现场调查并按要求及时反馈调查情况,经查,该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处罚。该公司向行政审批窗口提交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5月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的报告表依法予以审批;2020年6月该公司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2020年10月福州市闽侯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噪声和粉尘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该项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闽侯县祥谦镇政府和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现场巡查,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正在办理  
7 SD2FZ2022727D015

地址:营前街道黄石村

投诉人反映:航盛饲料厂生产时噪声很大,排放恶臭废气,生产废水直接排入闽江,距离峡南一级水源地很近,投诉人表示可以带路。

长乐区 水、大气、噪声

经核查:7月28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会同营前街道前往现场调查核实。1.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厂区东面为沈海高速福州连接线,西、南面都是山体,北面为省道峡漳路,道路对面为闽江,厂区四周约300米内无居民区;福州长乐生态环境局监测人员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显示噪声排放达标。航盛饲料的噪声虽然达标排放,但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现场核查时,航盛饲料西面车间正在生产,配套的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但在该公司东面车间南侧发现部分易产生臭味的原料存放在未密闭的仓库内。

3.航盛饲料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同时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厂区北侧闽江边和厂区周围进行排查,未发现其有废水外排。

4.航盛饲料北邻福清闽江调水工程峡南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中间隔着省道峡漳路,不在福清闽江调水工程峡南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距离该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处约为50米。

部分属实 1.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营前街道已现场要求航盛饲料立整立改,目前易产生臭味的原料已转移至密闭的仓库中存放。同时要求该公司对东面车间南侧半敞开仓库进行密闭整改,在未密闭前不得用于原料存放。

 

2.7月29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对航盛饲料厂界臭气进行监测,若监测结果超标,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将依法查处。

正在办理  
8 SD2FZ2022727D017

地址:五四北福峰路三盛国际公园长岛区

投诉人反映:每天早上早市占道经营,污水满地乱流,多年来向城管投诉未得到解决,希望政府能提供一个更好地点,取消居民后下自发形成的市场。

晋安区 水、其他 经核查:7月28日,晋安区城管局、新店镇政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早间五四北福峰路段有摊贩摆摊设点,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占用道路约100米,收摊后现场环境卫生较差。 属实 1.7月29日,晋安区组织人员对五四北福峰路三盛国际公园长岛区周边违规占道经营的早市摊点予以取缔,并对地面上的垃圾、污水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

 

2.晋安区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日组织人员对福峰路三盛国际公园长岛区周边占道经营早市行为进行巡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处置。

正在办理  
9 SD2FZ2022727D018

地址:建新镇上下店路金辉淮安半岛泊宫地库出入口

投诉人反映:每天早上4点开始摆摊,门口原有4车道,摆摊占道后仅剩1个车道,影响居民出入,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叫卖噪声很吵,影响居民休息,污水、垃圾满地,影响市容市貌,多次12345反映处理没有成效。

仓山区 水、噪声、其他

 

经核查:仓山区建新镇金辉淮安半岛泊宫小区地库出入口有摊贩占用车道摆摊设点,经营时将污水、垃圾洒落地面,且存在叫卖交谈声,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出行造成影响。投诉人在12345反映过相同问题,仓山区建新镇已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离摊点。

属实 1.仓山区建新镇政府7月29日对金辉淮安半岛泊宫小区地库出入口处占道经营摊贩予以劝离,并对摊贩洒落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确保卫生整洁,并安排工作专班,每日4时起定岗定人值守,对不配合整改的占道经营者按照《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置。

 

2.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城管局对摆摊居民进行教育引导,要求租用正规店面合法规范经营。

正在办理  
10 SD2FZ2022727D020

地址:仓山区融侨外滩和江南水都美域之间的内河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融侨外滩和江南水都美域之间的内河水质污染严重,希望尽快得到处理。

仓山区 经查:1.投诉人反映的水体系仓山区江南水都景观河流经融侨外滩、美域小区的一段,河道周边小区为融侨集团建设。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比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张图”系统与区河长办提供的江南水都内河情况分布图,结合融侨集团所提供的征地红线图数据,已登记发证范围包含融侨江南水都景观河。管理单位为融侨集团下属的融侨物业公司。7月26日、27日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和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对丽岛苑小区段景观河水体抽样监测。

 

2.7月30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对江南水都景观河5个监测点水体进行抽样监测,心巢小区监测点氨氮为1.52mg/L,溶解氧为3.7mg/L;美域小区和融侨外滩小区之间的监测点氨氮为1.75mg/L,溶解氧为2.8mg/L;杰座小区监测点氨氮为0.761mg/L,溶解氧为4.8mg/L;悦湖小区监测点氨氮为1.17mg/L,溶解氧为4.7mg/L;美域小区监测点氨氮为1.22mg/L,溶解氧为2.6mg/L,氧化还原电位和透明度指标正在检测。 

 

部分属实

1.立整立改。金山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已加强督查工作,督促小区物业增加驳岸卫生清理和清捞水中漂浮物的频次。仓山区建设局督促融侨集团近期加大补水频次、补水量。

2.长效管理。仓山区将督促融侨集团做好景观河管养维护,逐步对河道进行清淤,促进水体置换,责成融侨物业确保泵站设施正常运转,若泵站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和采取应急补救措施,落实好物业保障有关工作制度,为全体居民创造良好居住生活环境。目前融侨物业已制定出《2022年江南水都景观河道整治方案》,金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融侨物业日常及时进行生态补水,增加驳岸和河面清理频次,同时尽快开展河道清淤工作。

3.强化责任意识,服务人民群众。仓山区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强化日常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不断提升该河道水质。

4.融侨物业作为业主单位应起主导作用,主动负起责任,积极落实整改。

正在办理  
11 SD2FZ2022727D025

地址:长乐区松下镇垅下村农业中学附近

投诉人反映:福建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染布作业过程中产生刺激性气味,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长乐区 大气 经核查:7月28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会同松下镇政府对福建德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2022年6月14日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和硫化氢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氨浓度为0.088mg/m3和硫化氢浓度为0.2*10-3Lmg/m3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排放限值(氨浓度1.5mg/m3、硫化氢浓度0.06mg/m3)。公司染布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虽然达标排放,但由于废气中的氨和硫化氢具有刺激性,仍会对邻近的村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监测。

 

2.7月29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现场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进行监测,如结果显示超标将依法查处。

正在办理  
12 SD2FZ2022727D030

地址:永泰县梧桐镇埔埕村

投诉人反映:永泰县大圣仿古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烧砖过程中燃煤废气和废水污染村民经济林,造成果树不结果,村民无收入。

永泰县 水、大气

经核查:1.针对永泰大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红砖(实心粘土砖)行为,永泰县商务局已于7月27日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整改到位,立即停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并尽快清理厂区库存红砖。

2.7月27日,由梧桐镇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对永泰大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核实。该企业已停止生产,现场生产设备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公司2022年投产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已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并于5月20日对该公司排放的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炉窑脱硫塔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浓度小于20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107mg/m3,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表2排放标准。根据大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该公司生产过程的废水为脱硫塔用水,经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也未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3.针对投诉人反映的烧砖污染经济林问题,经县林业局现场调查察看,在场区规划红线外,未见对村民种植的油茶、青梅、板栗等果树有明显影响。县农业农村局已会同梧桐镇政府派员实地调查取证。

部分属实

1.针对永泰大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红砖(实心粘土砖)行为,县商务局已于7月27日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照规定整改到位,立即停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并尽快清理厂区库存红砖。

2.该企业已停产,并向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提交停产报告,停产时间为6月21日至8月20日。停产期间,该企业将对窑炉进行技改升级,技改后将提高渣土利用率。同时,将持续跟踪该公司生产状况,待该公司复产后,及时组织对废气进行监测,一经发现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3.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将持续摸排、跟踪,做好群众的解释沟通工作,加强村民种植果树的跟踪指导。

正在办理  
13 SD2FZ2022727D031

地址:高新区南屿镇晓岐村阳光城翡丽湾小区北门外

投诉人反映:高新区南屿镇晓岐村阳光城翡丽湾小区北门外一块耕地及四个鱼塘堆满生活垃圾,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高新区 其他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已经被确定作为晓岐村新安置房项目用地,已启动报批和征收工作。地块上有约2.6万平方米村民房屋、田地及鱼塘。四个鱼塘总面积2.8亩,为了推进项目建设进行土地平整。地块内有部分耕地,现场以耕种农作物为主,零星散落着阳光城翡丽湾业主装修二装建筑垃圾和村民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阳光城翡丽湾物业以及承包方已于7月29日完成对二装建筑垃圾的清运整治。

 

2.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指导南屿镇清理耕地上垃圾并开展复耕工作。 

3.高新区将加大该地块巡查力度,加强二装垃圾和生活垃圾管理,对周边及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

正在办理  
14 SD2FZ2022727D033

地址:福清市东瀚镇文山村、陈村、文关村等村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东瀚镇文山村、陈村、文关村等村均有生猪养殖散养户,臭气影响居民生活,猪粪影响树木生长,多次向镇政府举报无处理。

福清市 大气、其他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陈村实为陈庄村。7月28日,福清市东瀚镇分片进行全面摸排。具体情况如下:1.文山村4户养猪场(福清市东瀚镇锦海畜牧场、福清市天佑畜牧场、林明太(文山村村民)养猪场、福清市东瀚楚晨家庭农场)距离村民生活区超过200米,地类性质均为设施农用地,未占用耕地及林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猪粪均用于周边农田的施肥,对周边村民生活及树木生长影响较小。

2.陈庄村散养户为陈庄村城墙下自然村村民,为村民梁长贵在自建石头房内养殖,养殖规模小,猪粪均用于自家农田施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文关村18户均养在自家庭院的猪圈内,最多一户不超过3头,猪粪均用于自家农田的施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上述养猪场未配套相应污染治理设施,客观上确实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5.经核实,福清市东瀚镇此前未收到相关举报。

部分属实 福清市东瀚镇将根据《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投诉的养猪场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1.福清市东瀚楚晨家庭农场已办理营业执照,并进行环境影响登记,东瀚镇将督促其立即完善相关养殖手续、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并加强巡查,减轻环境影响; 

2.责令福清市东瀚镇锦海畜牧场、福清市天佑畜牧场、林明太(文山村)养殖场、梁长贵(陈庄村)等四家养猪场立即采取减产措施并对现有存栏进行减量清理,在3个月内清零; 

3.针对文关村18户家庭散养户,东瀚镇将要求其做好养殖区域的环境卫生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并定期巡查,督促农户充分收集畜禽粪污,并回用于农业生产。

正在办理  
15 SD2FZ2022727D039

地址:仓山区建新镇通江路与闽江大道交界处北面(肯德基对面)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建新镇通江路与闽江大道交界处北面(肯德基对面)流动摊贩,每天上午5点至7点占道经营,随地乱扔垃圾,废水倒入花圃;摊贩经营过程中使用音响,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投诉人希望建新镇城管中队能电话回复投诉人处理结果。

仓山区 水、噪声、其他 经核查:前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处存在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后,仓山区上渡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局已到现场核实,该处在凌晨5时至上午7时存在流动摊点,摊贩占用人行道从事农产品售卖,数量约15至30摊,经营过程中存在随地乱扔垃圾、废水倒入花圃、音响叫卖等行为,影响周边小区居民。仓山区上渡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对摊贩进行批评教育,并暂扣经营工具。7月29日、30日,上渡街道办事处、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到现场核实,未再发现流动摊点,也未发现垃圾堆积、绿化带污水、音响叫卖等现象。 属实 1.上渡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保洁公司加强路面垃圾及绿化带的清理和保养,确保道路、绿化带干净整洁。同时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流动摊点从业者到正规店面或便民疏导点经营,引导周边居民到正规生鲜超市购买农产品,共同助力城市环境品质提升。

 

2.上渡街道办事处、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将安排专人值守,定人定岗,加强该路段的巡查监管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防止占道摊点回潮。要求保洁公司今后严格对照精细化管理标准,加大日常巡查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扎实落实道路及绿化带保洁常态化管理。 

 

已办结  
16 SD2FZ2022727X001

地址:仓山区江南水都丽岛河道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江南水都丽岛河道水系流经悦湖、心巢、杰座、美域小区,河道周边隶属于融侨集团下的工地、会所、小区等直接或间接向河道排污,持续污染水质,还产生大量黑臭淤泥;加上补换水量少、周期长,加剧了河道生态的恶化,整个河道出现了鱼群大量死亡现象,腥臭难闻,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多年来,居民持续向相关部门诉求,相关部门也多次作出回应,但由于河道属于融侨集团建设并没有移交市政管理,情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居民迫切要求把丽岛河道列入市政河道同步治理、同步管养,实现长效监管。

仓山区 1.投诉人反映的水体系仓山区江南水都景观河流经融侨外滩、美域小区的一段,河道周边小区为融侨集团建设。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比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张图”系统与区河长办提供的江南水都内河情况分布图,结合融侨集团所提供的征地红线图数据,已登记发证范围包含融侨江南水都景观河。管理单位为融侨集团下属的融侨物业公司。7月26日、27日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和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对丽岛苑小区段景观河水体抽样监测。

 

2.7月28日下午,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山街道办事处、上渡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看,现场周边无在建房建市政工地;会所仅一家,为天悦会会所,已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道,并未向景观河水体排放污水。 

3.7月30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对江南水都景观河5个监测点水体进行抽样监测,心巢小区监测点氨氮为1.52mg/L,溶解氧为3.7mg/L;美域小区和融侨外滩小区之间的监测点氨氮为1.75mg/L,溶解氧为2.8mg/L;杰座小区监测点氨氮为0.761mg/L,溶解氧为4.8mg/L;悦湖小区监测点氨氮为1.17mg/L,溶解氧为4.7mg/L;美域小区监测点氨氮为1.22mg/L,溶解氧为2.6mg/L,氧化还原电位和透明度指标正在检测。

部分属实 1.立整立改。金山街道办事处、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已加强督查工作,督促小区物业增加驳岸卫生清理和清捞水中漂浮物的频次。仓山区建设局督促融侨集团近期加大补水频次、补水量。

 

2.长效管理。仓山区政府将督促融侨集团做好景观河管养维护,逐步对河道进行清淤,促进水体置换,责成融侨物业确保泵站设施正常运转,若泵站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和采取应急补救措施,落实好物业保障有关工作制度,为全体居民创造良好居住生活环境。目前融侨物业已制定出《2022年江南水都景观河道整治方案》,金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融侨物业日常及时进行生态补水,增加驳岸和河面清理频次,同时尽快开展河道清淤工作。 

3.强化责任意识,服务人民群众。仓山区政府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主管责任,强化日常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不断提升该河道水质。 

4.融侨物业作为业主单位应起主导作用,主动负起责任,积极落实整改。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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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乐区营前s1521福州连接线与黄石互通交叉路口

投诉人反映:泽丰建材厂在高速路桥底违章搭盖铁皮房,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扰民,无土地及房地产的违章搭盖是如何通过长乐区的环保审批[长环评(2020)87号],更是如何取得排污许可证[92350182MA341KAY8Q001X],希望领导能查一查长乐区环保局审批依据,哪条法律规定违章建筑可以通过环评审批和办理排污许可证,其中是否存在违规及利益关联。

长乐区 大气、噪声、其他

经核查:7月28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违办和营前街道前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泽丰建材厂,调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1.高速公路桥下5间铁皮活动房位于福泉高速公路秀宅收费站项目用地红线内,现为高速公路公司使用,不属于违章搭盖。

2.该公司东面和北面为公路,南面和西面为山丘,企业四周约300米内无居民区,生产设备安装有减震橡胶圈降低噪声输出,粉尘配套雾化喷淋装置和脉冲布袋除尘器。2022年7月22日监测报告显示颗粒物及噪声检测数值达标。

3.该厂选址为原福建东闽电机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厂房属合法搭盖。

4.该企业向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申请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工作人员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流程和标准开展审查,按规定程序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和核发排污许可证。

部分属实 由于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待企业恢复生产后,长乐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进行粉尘和噪声监测,若结果超标将依法依规查处。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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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闽侯县青口镇镜上村

投诉人反映:锦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噪声扰民、尘土飞扬,车辆碾压破坏村道。

闽侯县 大气、噪声

经核查:1.闽侯县锦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产生废气的设备主要为装卸粉尘和备料拌和粉尘。该公司已设置室内堆场,易产生扬尘的生产设施及原料场所均设置于生产厂房内,车间较密闭,同时配套有洒水抑尘设施;备料拌和过程在搅拌罐内全密闭进行,搅拌完成后的物料由密闭输送带送进码砖机压制成型,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已收集。但该公司生产车间的车辆出入口无法完全密闭,在生产期间车辆或移动设备进出时车间内的粉尘会产生少量外溢。

2.锦伦公司厂区距离最近民房约500米,其主要产噪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且生产设备已配备减震垫。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在正常工况下,该公司的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但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1.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安排人员在该公司生产时对其进行废气监测,如出现废气超标情况,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同时,闽侯县住建局已要求该公司定时清扫,喷水降尘,并在车间出入口安装喷淋设施,减少粉尘外溢。

 

2.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在该公司生产时,安排监测人员对其进行噪声监测,如存在噪声超标排放的情况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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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闽侯县尚干镇过浦村

投诉人反映:过浦村水泥砖厂生产时产生大量噪声,石粉露天堆放,下雨天或涨潮是石粉随水流入淘江,对淘江水质造成极大影响。

闽侯县 噪声、其他

经核查:1.闽侯县尚干祥发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与淘江交界处,涨潮时留下的最高水位线印记在该公司场地最低洼处以下约50cm,未发现涨潮时石粉随水流入淘江的迹象。该公司砂子、石粉等原材料堆放在厂界淘江边,已按环评要求建有初期雨水收集池,但大雨时因集水沟渠不完善,存在少量物料淋溶水流入淘江的隐患。

2.祥发公司产噪设备均在生产车间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显示,在正常工况下,该厂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该公司厂区距离居民最近的民房约100米,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产生影响,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安排监测人员于7月29日对该公司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部分属实 1.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公司于8月15日内完善场地内集水沟渠,确保初期雨水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理;

 

2.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对该公司予以立案查处。

正在办理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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