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九批 2022年8月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SD2FZ2022802D001 |
地址:罗源县白水村104国道边 投诉人反映:宏晖建设有限公司经常偷偷夜间生产,投诉人曾向罗源县环保局投诉,环保局处理后告知该公司没有生产。该公司没有土地证、环评等相关证件,一直无证经营。当初临时搭建的厂房一直经营了十几年,其排污许可证2022年6月1号到期,此后还在持续生产,7月20日才停。 |
罗源县 | 其他 | 经核查: 8月3日至4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松山镇政府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宏晖建设有限公司,实际为宏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州市科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1.关于该公司无证经营问题。经调阅资料,由于罗源湾滨海新城建设推进,亟需选址建设沥青搅拌站及石子开采点,2014年4月经县委《滨海新城建设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同意沥青搅拌站选址于松山镇白水村高粱湾,2015年县住建局出具《关于松山镇白水村高梁湾一幅用地作为沥青搅拌站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函》。该公司于2015年7月向原县国土资源局缴交土地预申请保证金20.502万元,后因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工程安全退距问题,无法取得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该公司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于2015年动工建设沥青搅拌站。该公司项目备案表于2016年10月经原罗源县环保局审批,不存在无环评生产的情况。 2.关于该公司生产相关问题。该公司申领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05月31日。该公司于2022年4月份申请续证时,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告知其柴油锅炉未完成改燃(天然气)不符合续证条件,要求公司进行改燃。5月20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联合省“清水蓝天”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其已停产改造。6月20日、7月5日和7月20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松山镇政府等单位对其进行现场检查,以及在金港工业区多次巡查中均未发现有生产迹象,其锅炉燃料口等设施已拆除。为防止“夜间偷偷生产,检查时临时停产”情况出现,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于7月初安排在该公司门口处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从监控视频安装运行后调阅的情况看,该点位没有生产迹象。 |
部分属实 |
1.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在未取得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并将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依法立案查处。 2.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公司在未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前不得生产,并要求其对厂区无组织粉尘排放点进行密闭改造,防止粉尘逸散。 |
正在办理 | |
2 | SD2FZ2022802D002 |
地址:福清市东瀚镇小山东村(渔平高速下来S305)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东瀚镇小山东村海边滩涂被沥青站占用,粉尘污染严重,路边绿植叶片上都是粉尘,部分村民因此过敏;该沥青站系随意搭盖,沥青生产时臭气扰民;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大海,海产品受到影响。投诉者表示投诉无门,问题得不到解决。 |
福清市 | 水、大气 |
经核查:该沥青站为福建鑫宏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8月3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联合东瀚镇政府、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鑫宏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鑫宏公司为订单式生产企业,检查当日未生产。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石粉堆场覆盖篷布破损导致大部分石粉露天堆放,堆场喷淋装置未启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2.现场检查时调阅该公司相关台账资料显示,鑫宏公司近两年来生产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仅少数时间从事生产活动。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期间排放的废气符合标准要求。鑫宏公司从事沥青生产加工,因产品特性,在生产中客观上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鑫宏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雨季时暂存于应急水池)。另外,该公司建设了一套沉淀池,雨天时,厂区地面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排海。检查当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4.2015年9月,鑫宏公司非法填海造地占用福清市东瀚镇大壤村海域2.11公顷。2019年,自然资源部将该海域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21年3月22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鑫宏公司填海造地占用海域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3月31日,鑫宏公司缴交罚款284.42279万元。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新增非法用海行为。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鑫宏公司石粉堆场未采取覆盖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密闭生产,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 正在办理 | |
3 | SD2FZ2022802D003 |
地址:1.罗源县金港工业区福建宝钢德胜能源有限公司 2.罗源县金港工业区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2号2区3-9号楼 3.罗源县金港工业区带钢厂 4.罗源县松山派出所(原罗源县边防大队)旁边 投诉人反映:罗源县金港工业区内福建宝钢德胜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南珊物资利用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带钢厂每天无组织排放臭气,灰尘大,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罗源县松山派出所(原罗源县边防大队)旁边排洪渠被李炳林违章搭盖,无任何手续,并出租给他人作为个人利益收入,投诉者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拆除,恢复原貌。 |
罗源县 | 大气 |
经核查:1.投诉人反映的实为福建德胜能源公司、上海南珊物资利用公司罗源分公司、宝钢德盛不锈钢公司所属的带钢厂。经调阅德胜能源、宝钢德盛公司污染物在线数据,未发现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情况。德胜能源正在实施技改,施工过程会产生一些粉尘,已采取除尘措施,基本达到降尘效果。其生产线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扬尘、排放臭气情况。南珊公司原料堆场采取的除尘措施已基本达到降尘效果。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在热渣投料时,存在部分水汽、粉尘外溢情况。宝钢德盛公司带钢厂已于2021年4月全面停产。此外,金港工业区周边的白水村、下土港村均已整村搬迁。 2.投诉人反映的违章搭盖为罗源德亿新型建材公司,该公司厂房在排洪沟边上未批先建,没收后仍在经营,在与县国土资源局未形成租赁关系的情况下非法对外出租。目前没收的钢结构建筑物现状为汽车修配厂、废品收购站和物资仓库。 |
部分属实 |
1.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南珊公司通过加大风机、除尘罩加盖封堵等设施,完善一次渣附属车间除尘效果,预计于2022年10月完成整改;于8月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德胜能源公司进行厂界、焦炉炉体有机废气无组织监测,若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予以处理。 2.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已于7月12日通知德亿新型建材公司清理搬迁,目前公司厂房已停水、停电、停业,于8月7日进行拆除,恢复排洪渠原功能。对该公司非法对外出租行为进行调查,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
正在办理 | |
4 | SD2FZ2022802D006 |
地址:1.荆溪镇厚屿村龙山路; 2.荆溪镇厚屿村251号 投诉人反映:两家沥青厂夜间生产,沥青臭味长时间影响周边居民。向12345投诉两年时间无果,闽侯县环保局没有处理。 |
闽侯县 | 大气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两家沥青厂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荆溪镇周边道路配套沥青搅拌站和福建省鑫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月27、7月29日、8月3日,闽侯县荆溪镇政府会同县住建局,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对两家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检查时两家沥青厂均未生产。据介绍,沥青混凝土生产时间区段由受供建设项目的需求决定。两家公司均于2021年8月开始生产,其生产废气已按要求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且监测达标,但沥青混凝土生产的过程中存在沥青异味无组织扩散,同时沥青混凝土外运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也存在沥青异味散逸的情况,对沿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1.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对两家公司加强巡查,不定时开展突击检查和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依规处理。2.闽侯县住建局、荆溪镇政府督促两家公司加强对沥青运输车辆的管控,以减少沥青运输过程中异味散逸对沿途环境的影响。 | 正在办理 | |
5 | SD2FZ2022802D008 |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村88号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祥谦镇峡南村88号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违建厂房,没有排污许可证,将污水排放至闽江口,污染当地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厂。投诉者反映人大代表林*良充当保护伞,表示有需要可带路。 |
闽侯县 | 水、其他 |
经核查:8月4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会同祥谦镇政府再次对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项目(分厂)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该公司违建厂房,没有排污许可证问题。该公司租赁于福建鸿顺德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内,租赁厂房面积2700平方米,场地面积2000平方米。根据福建鸿顺德建材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该厂房不属于违建厂房。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登记管理”类,该公司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91350121MA335W5R002Z。 2.关于污水排放至闽江口,污染当地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厂的问题。该厂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性废水的产生环节,厂区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调查人员在该厂区外围未发现排污口及污水排放痕迹。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
6 | SD2FZ2022802D011 |
地址:仓山区尤溪洲大桥下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尤溪洲大桥下停车场(有收费)脏乱差。 |
仓山区 | 其他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仓山区尤溪洲大桥下停车场(收费)位于尤溪洲大桥南段桥下,该停车场项目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分三个地块共建成400个地面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收费停车场性质。8月3日,仓山区组织区国资中心、金山街道、上渡街道、城建集团等部门现场核实,停车场内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但存在落叶、尘土及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乱粘贴等现象,环境卫生较差。 | 属实 |
1.立整立改。8月4日,仓山区城建集团、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组织保洁人员对停车场内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现已整改到位。 2.长效管理。仓山区国资中心要求城建集团、仓前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大日常巡查保洁力度,增加保洁频次,落实常态化管理。仓山区也将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加密检查频次,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
正在办理 | |
7 | SD2FZ2022802D015 |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河路 投诉人反映:烧烤一条街,占道经营,污染严重,将安全护栏拆除当做废品卖掉,曾多次在12345平台投诉没有得到解决,部门敷衍了事。油烟对居民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噪声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强烈要求依法取缔。之前拨打督察电话进行举报,目前烧烤一条街已停止营业,但是举报人曾听经营者说要等督察结束后继续营业。希望督察组能到现场检查并彻底解决此事。 |
闽侯县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该美食街委托福建华商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7月27日、8月3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甘蔗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1.7月27日现场调查发现个别经营者为图经营方便,私自拆除滨河路靠西海岸A区段的人行道护栏。华商公司于7月29日修复被拆除的护栏。8月2日现场巡查时,发现又有部分护栏被拆除,华商公司于8月3日修复完毕。 2.7月27日,现场调查未发现违法占道经营问题,为进一步改善美食街的环境卫生,华商公司已要求所有商户停业整顿三天(7月31日至8月2日)。8月3日,再次现场检查仍未发现占道经营问题,但该美食街烧烤摊、小炒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 3.该美食街的民俗园东门一段及滨河路西海岸A区段较靠近居民住宅区,夜间来该美食街消费的居民及人车往来产生的声响确实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华商公司已对私自拆除护栏的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将加大巡查力度,如有发现私自拆除护栏问题,立即修复。 2.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和甘蔗街道要求华商公司加强夜色街区管理力度,杜绝使用木炭烧烤,降低油烟污染,同时督促华商公司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理经营垃圾,并每天清洗一次路面,确保油污清洗干净。 3.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和甘蔗街道要求华商公司加大巡查力度,对现场产生较大声响的消费者及时进行劝导,对于不听劝导的情况及时联合辖区公安部门予以制止。 |
正在办理 | |
8 | SD2FZ2022802D016 |
地址:1.上迳镇海头村92号 2.上迳镇岭胶村(福厦路镜洋镇15公里福清市16公里福州市58公里铁牌100米处) 投诉人反映:1.轮胎翻新厂,轮胎太多,臭味扰民 2.轮胎破碎厂,噪音太大,蚊子太多 |
福清市 | 大气、噪声 |
经核查:1.轮胎翻新厂实际为福建省正坤橡胶科技有限公司。8月4日,福清市上迳镇政府、福清市交通局、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正坤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建有1条轮胎翻新生产线,翻新工艺中存在涂胶及硫化工序,未配套相应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当日,该公司未从事生产活动,厂内空地存放约3500个轮胎,现场有一定异味。 2.轮胎破碎厂实际为福清市上迳翁灿补胎店,8月4日,福清市上迳镇人民政府、福清市交通局、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翁灿补胎店进行检查。该店现场建有一台轮胎破碎机,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检查当日未从事生产活动,厂内空地存放约230个轮胎,现场有一定异味。 |
属实 |
1.福清市上迳镇政府已责令正坤公司立即停止轮胎翻新生产线生产,并于8月5日函告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同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于2022年10月15日前自行关停搬离,逾期不关停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目前该公司已断电、停产。 2.福清市上迳镇政府已责令翁灿补胎店立即停止轮胎破碎生产线生产,并于8月5日下达《通知书》,要求其于2022年9月5日前自行关停搬离,逾期不关停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目前该补胎店已自行断电,已停产。 |
正在办理 | |
9 | SD2FZ2022802X001 |
地址:福清市上迳镇油塘村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上迳镇油塘村内开有一家无名砖厂,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给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拉砖的车辆每天进出给村民和附近小学学生的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这种有污染的厂能不能不开在村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处理。 |
福清市 | 大气、噪声 | 经核查:8月4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上迳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进行调查。康锦水泥公司建有一条水泥砖生产线,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完善,沙土等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路口未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消防器械不足,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未经用地审批,属于“散乱污”企业。 | 属实 |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康锦水泥公司用地未经审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福清市上迳镇责令康锦水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于8月5日函告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同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于2022年10月5日前自行关停搬离,逾期不关停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目前该公司已断电、已停产。 |
正在办理 | |
10 | SD2FZ2022802X002 |
地址:长乐区营前街道高速路桥下 投诉人反映:1.饲料厂的设施是应付检查的,有人检查才开,没人检查的时候饲料的味道非常难闻,附近居民都不敢开窗,路过的车辆也可以很明显的闻到刺鼻的气味; 2.泽丰建材厂建在高速路桥底,从来没有听说过高速路桥底可以审批出合法的工业用地,能够新建工业厂房。这家砖厂是否存在生产地址和批证的地址不一致的问题?哪有一家正规的工业用地没有自己的道路而是从高架桥桥底进入厂区? 这两家厂存在了很久的时间,臭味、噪声和粉尘污染困扰了村民很久,恳切希望督察组领导可以到现场看一下,眼见为实,不是村民无理取闹。 |
长乐区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1.7月28日、7月29日、8月2日、8月3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多次会同营前街道办事处前往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盛饲料”)调查核实。现场调查时,航盛饲料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航盛饲料生产工艺不产生工业废水;企业员工的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浇水,未发现生活污水外排。航盛饲料按环评审批要求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处理生产过程产生臭气和粉尘。易产生臭味的原料(鱼粉、玉米酒精糟)在密闭的仓库中存放。7月28日、7月29日、8月3日,经对该公司厂界噪声、无组织臭气、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已达到国家规定排放限值。尽管厂界噪声、无组织臭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标,但仍有噪声、臭气、颗粒物外排,可能会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2.7月28日、8月3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局、区两违办和营前街道办事处派员到福州市长乐区营前泽丰建材厂(以下简称“泽丰建材厂”)进行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均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公司生产地址为长乐区营前街道黄石村义谭街566号,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内桥下用地在建设期间已被征用,运营期间桥下空间管理由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负责。泽丰建材厂区通道在征得福建省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同意后,可利用福泉高速桥下用地作为企业生产通道通行。但泽丰建材公司未提供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同意通行相关文件材料。该企业厂区约3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无噪声敏感点。该企业从事水泥砖制造,未发现存在产生臭味的生产工序,生产设备安装有减震橡胶圈,降低噪声输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7月22日,企业自行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噪声和无组织颗粒物均达标排放。尽管厂界噪声、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达标,但仍有噪声、颗粒物外排,可能会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
部分属实 |
1.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7月29日现场复查时,福州航盛饲料有限公司已将易产生臭味的原料转移至密闭的仓库中存放。 2.由于现场检查时福州市长乐区营前泽丰建材厂处于停产状态,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将对福州市长乐区营前泽丰建材厂进行粉尘和噪声监测,若结果超标将依法依规查处。营前街道办事处责令福州市长乐区营前泽丰建材厂征得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同意后使用通道。 |
正在办理 | |
11 | SD2FZ2022802X003 |
地址:闽侯县荆溪大道金辉优步悦山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荆溪大道金辉优步悦山小区门口桥下存在一个臭水塘,在楼上就可以闻到阵阵恶臭。 |
闽侯县 | 水 | 经核查:8月3日,荆溪镇政府组织人员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闽侯县荆溪镇金辉优步悦山小区门口的桥为“新区中路三号桥”,位于荆溪镇溪下村荆溪大道旁,桥下水坑是修建荆溪大道时预留的涵洞。因周边项目建设,导致涵洞洞口土方堆积,涵洞内水流不畅,水体淤积,产生异味。 | 属实 | 荆溪镇政府于8月4日对该积水坑进行清淤,并开挖应急通道进行疏浚,计划8月15日前完成疏浚工作。 | 正在办理 | |
12 | SD2FZ2022802X005 |
地址:闽侯县青口镇西台村G324国道边古山尾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西台村G324国道边古山尾闽昕石化加油站前小路进去30米处,有一家无证的露天砖厂,违规占用山地,露天生产,原材料露天堆放,灰尘满天飞,给周边的山林的生态环境及水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村民曾多次投诉相关部门都无人处理。 |
闽侯县 | 大气、其他 | 经核查:被投诉砖厂为无名砖厂,8月4日,青口镇政府会同县林业局进行调查:该水泥砖厂存在违规占用林地情况,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审批手续,露天生产,原材料及产品露天堆放,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该厂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周边三公里范围内无水源地。 | 部分属实 | 1.闽侯县林业局对该水泥砖厂违规占用林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青口镇政府已将该水泥砖厂列入“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范围,进行停水断电,并责令其于2022年8月31日前全部搬离完毕。 3.闽侯县林业局指导青口镇政府对清空后的地块进行复绿。 |
正在办理 | |
13 | SD2FZ2022802X006 |
地址:福清市下坂村63-3号 投诉人反映:福清市下坂村63-3号砖厂无证经营,没有任何环保设施,随意将生产及生活污水排入太城溪中,如此乱排放很久了都没有相关部门处理。这个厂的噪声和粉尘也很大,村民在溪对面经常可以听到生产噪声,起风时也经常有粉尘落在村民阳台上。村民也曾多次向12345进行投诉,但是都没有得到反馈,希望督察组可以现场勘查处理。 |
福清市 | 水、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被投诉砖厂为福清富闽盛建材公司,8月4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石竹街道办事处、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太城农场联合对富闽盛公司进行检查:富闽盛公司于2003年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环境影响登记,但其用地未经审批、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污水经市政管道排入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该公司生产时间为6:00-18:00,未进行夜间生产,但现场脏乱差,未配套噪声、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粉尘污染问题。经核实,福清市石竹街道办事处、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太城农场此前均未收到该事项的相关投诉件。 | 部分属实 |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富闽盛公司用地未经审批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责令富闽盛公司立即停止生产。 3.福清市石竹街道已于8月5日函告国网福清市供电公司对富闽盛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同时下达《通知书》,要求该公司3日内自行关停搬离,逾期不关停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关停。目前该公司已断电、已停产。 |
正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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