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2022年8月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SD2FZ2022804D001 |
地址:仓山区三叉街滨海地块2茗首阁6号楼供电房旁 投诉人反映:8月1日打过督察组举报电话,反映的是三叉街滨海地块2茗首阁6号楼供电房旁垃圾屋问题。之前向12345投诉后得到回复为小区内垃圾屋建设是300一屋。业主反映垃圾房建在电房边上是否违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垃圾屋离6号楼只有十几米,后续使用会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影响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垃圾屋换个地方建设或拆除。其次,6号楼边上的垃圾屋是临时加盖的,看房时6号楼旁边就只有一座供电房,居民能够接受相关政策,但面对小区内的这种情况不能一刀切,希望重新选址建设或者取缔拆除。 |
仓山区 | 其他 |
经核查:8月2日、8月6日,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局现场核实。滨海首府茗首阁小区内共6幢588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原则上要求300户左右配建1座垃圾分类屋”的规定,该小区配建2座垃圾分类屋符合要求。垃圾分类屋于2022年7月8日动工,7月25日初步完工,作为滨海首府茗首阁小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非临时加盖的大型垃圾房。 垃圾分类屋(1)位于6号楼南侧约10米处,距离小区供电房约0.6米,垃圾分类屋(2)位于2号楼旁,2座垃圾分类屋的选址均未违反《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发<福州市垃圾分类屋(亭)设计规范>的通知》有关规定,垃圾分类屋每天限时开放、快速清运,按照每天两冲洗四消杀等精细化建管标准进行管理,基本不会对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但垃圾分类屋(1)紧邻供电房,若日后启用,垃圾分类屋、垃圾分类桶在清洗和消杀过程中可能对供电房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区已主动对接国家电网,其将于8月15日前组织人员到场排查垃圾分类屋运行是否会对供电房造成安全影响。 |
部分属实 | 在未排除安全隐患前,垃圾分类屋(1)暂不投入使用。同时,仓山区作两种准备,三叉街街道、区城市管理局、小区物业已于8月6日下午先行到现场勘测,拟将垃圾分类屋(1)迁移至5号楼与6号楼之间绿化带旁(距供电房约32米,距6号楼约22米),由物业在小区内进行公示,若小区居民15日内无异议,将进行迁建。 | 正在办理 | |
2 | SD2FZ2022804D003 |
地址:连江县凤城街道丹凤2区19号楼楼下 投诉人反映:1.三年前在19号楼下店面装修时和业主说是建设小型超市,结果建成后变成了农贸市场,到如今演变成了‘脏乱差’,向物业反映,物业不管,不作为。农贸市场内气味复杂、难闻,影响19号楼业主生活。因为小区楼下的农贸市场,导致来往车辆特别多,造成小区业主自己的车辆无处停放,并且造成交通拥堵,有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2.目前农贸市场边上有家餐饮店在装修,19号楼的业主强烈反对在此建设餐饮店。该餐饮店装修不分时段,造成噪声扰民。餐饮店的厨房设备已经装好,其中有2个鼓风机,排烟管道对着小区内,会造成噪声、油烟扰民,影响居民的生活。同时,餐饮店还私自从小区内牵电线出来使用,被居民发现过制止了。 3.开发商把原来的消防通道拆掉,变成柴火间卖给2楼业主,之后2楼业主把柴火间打成平层变成店面租赁出去,租赁了十几年,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投诉人反映此前投诉好几年了,相关部门都没有处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
连江县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凤城镇政府联合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国网连江县供电公司、县公安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调查。 1.投诉人反映的“19号楼下店面”系连江县龙辉生鲜中心,主要从事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销售,营业时间为6:00-18:00,摊位86档,从业人员约300人。现场查看该生鲜中心人流量较大,门口车辆停放无序,且内部管理不到位,存在环境卫生较差、生鲜等气味重等问题。 2.投诉人反映的正在装修的餐饮店系2022年4月开始承租,7月21日开始装修。丹凤二区物业服务中心就该店装修时间出具了“通知书”,要求该店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装修,通知要求装修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中午时间禁止有噪音的装修作业。但该店装修工人有时不按规定执行,在中午时间进行装修作业,存在噪声扰民问题。该店计划从事餐饮服务,目前已安装油烟设备2台,铺设了油烟管道,但未开始营业,不存在油烟扰民情况。经电力公司现场查看,没有发现该店私牵电线问题。 3.投诉人反映的店面为丹凤花园19号楼4#店面,产权人为2号楼业主,目前已外租,计划从事餐饮服务。经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踏勘、核对不动产资料及相关图纸,确认丹凤花园19号楼底层4#店面为独立店面,未体现有消防通道。该裙房沿文山路对外通道设置于8号店面及9号店面之间。 |
部分属实 |
1.凤城镇督促连江县龙辉生鲜中心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管理,加大市场内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市场干净整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制定日常巡查方案。由镇综合执法队按照巡查方案开展日常巡查,维护市场周边秩序,确保道路畅通。 2.连江县公安局和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对餐饮店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业主合理安排装修时间,避免造成噪声扰民问题。 |
正在办理 | |
3 | SD2FZ2022804D005 |
地址:连江县傲江景城北门廊桥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傲江景城北门廊桥上,有几家烧烤店每天晚上5、6点就开始营业,特别是老四烧烤和老地方烧烤两家,白天关门,夜间营业到凌晨4、5点,客人喝酒喧哗噪声以及烧烤油烟味影响楼上居民。烧烤摊还占道经营,导致路面都是垃圾。 |
连江县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烧烤店实为老四烧烤店、老地方烧烤店和网红烧烤店。8月5日21时,连江县凤城镇联合治安大队、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1.老四烧烤店检查时未开门营业。店内设有2台烧烤炉架,配套有2套油类净化设施和1套除臭装置。一台烧烤炉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和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另一台烧烤炉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往西南方向约100米处排放。 2.老地方烧烤店检查时正在营业。店内设有1台烧烤炉架,配套有1套油烟净化设施,烧烤炉架产生的烧烤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营业时间为下午6点多至隔天凌晨4 、5 点,噪声扰民。 3.网红烧烤店检查时正在营业。该店设有1台烧烤炉架,配套1套油烟净化设施。烧烤炉架产生的烧烤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营业时间为下午6点多至隔天凌晨4 、5 点,排烟设备声音较大,噪声扰民,且店老板在店外空地摆摊揽客占道经营。 |
属实 |
1.凤城镇综合执法队严格按照巡查方案开展日常巡查,如有发现占道经营及乱丢垃圾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同时督促该店铺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2.连江县公安局对经营者噪声扰民行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督促连江县傲江景城北门廊桥上的烧烤店进一步完善油烟收集装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督促网红烧烤店加装降噪设施。 |
正在办理 | |
4 | SD2FZ2022804D006 |
地址:鼓楼区华屏路77号隔壁 投诉人反映:福建省二人民医院药厂离旁边的生活区很近,药厂的机器噪声很吵,药味很重,举报人还担心有辐射,曾几次向12345反映,没有结果。希望药厂能搬走。 |
鼓楼区 | 大气、噪声、辐射 | 经核查:该药厂系福建省二人民医院制剂室。8月6日,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会同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华大街道到现场检查。具体如下:1.该制剂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主要机器设备有多功能提取罐2个,双效浓缩罐1组,球形浓缩器1个,蒸汽热源机1组,真空泵2台。8月6日经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北界外1米63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经排查,蒸汽热源机水泵故障,导致异常噪声扰民。2.该制剂室主要生产工艺为提取+浓缩,提取溶剂为饮用水,生产过程均在封闭的罐体和管道内完成。经向车间负责人了解,中药气味主要来源于药渣。3.该制剂室内无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不存在辐射问题。该制剂室自2020年12月调试运行至今,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接到周边居民投诉后均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处。针对居民反映的噪声问题,已督促该单位尽快对真空泵房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整改,并要求生产过程及时关闭门窗避免噪声影响周边。针对中药气味问题,现有环保法律法规无相关执行标准,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查处无据。 | 部分属实 |
1.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用蒸汽热源机水泵,待该机器维护完毕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才可启用该机器。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与区卫健局将实时跟踪隔声降噪整改情况,确保现场噪声监测符合标准后启用。 2.为尽量避免中药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目前福建省二人民医院正积极制定方案,优化中药渣处置流程,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与区卫健局将积极跟踪督促福建省二人民医院出具整改方案,以全面减少药渣散发气味。 |
正在办理 | |
5 | SD2FZ2022804D007 |
地址:仓山区浦上大道306号正祥一品新筑1号楼楼下 投诉人反映:兰州牛肉面馆、缘来阁、矛姜泰国私厨三家餐饮店,后厨面朝小区一号楼,共开有六七个小窗,经常面对小区排放油烟。还在小区住户窗台下安装两台空调外机,噪声、机械共振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希望能封闭小窗,并拆除空调外机或其他引起噪声和共振的机器,还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举报人表示多年来与物业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 |
仓山区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仓山区组织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一品新筑小区三家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三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至小区外侧;三家餐饮店共有5个后窗,缘来阁1个后窗关闭,兰州牛肉面1个后窗未密闭存在少量餐厨油烟逸散问题,其他3个后窗已从餐饮店内部封堵。缘来阁、茅姜泰国私厨两家店各有一台空调外机安装于住户窗台下方,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震动影响住户。物业公司表示针对住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过多次协调,但住户对物业公司制定的措施(劝阻商户不开厨房后窗)不满意,认为整改的效果不明显。 | 部分属实 |
1.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店招为兰州牛肉面餐饮店经营者立即关闭窗户,并要求非应急不得打开窗户,现场已整改到位;要求店招缘来阁、茅姜泰国私厨的餐饮店将位于住户窗台下方的2台空调外机,移至小区外侧,要求于8月7日前完成整改,目前窗台下方的2台空调外机已拆除。 2.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三家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今后若发现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行为,将依法查处。 3.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房管局、金山街道将组织小区物业公司对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厨房后窗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周边区域餐饮店油烟排放、开启厨房后窗情况的巡查力度。 |
正在办理 | |
6 | SD2FZ2022804D009 |
地址:仓山区上三路和首山路之间的路口 投诉人反映:晚上12点左右,会有改装摩托车和机动车行驶的轰鸣声,很吵,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希望有关部门晚上能加强对违法车辆的巡查整治。 |
仓山区 | 噪声 |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仓山区上三路和首山路属城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和禁止摩托车通行区域,在夜间偶有发生改装摩托车和机动车轰鸣声噪音扰民问题。8月5日以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查处非法改装65起,今年以来,福州全市共查处摩托车和机动车非法改装3770起。 | 属实 |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摩托车和机动车非法改装夜间扰民违法整治的通知》,结合“静夜守护”专项整治行动,以点带面,组织全市交警全面开展飙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持续开展摩托车和机动车非法改装夜间扰民违法整治行动,常态长效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 | 正在办理 | |
7 | SD2FZ2022804D010 |
地址:仓山区朝阳南路350号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朝阳南路350号潮胖子龙虾及边上餐馆每天凌晨1-2点收拾餐具、碗筷撞击的声音、排气扇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
仓山区 | 噪声 | 经核查:8月5日17时和22时,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仓山镇、城管局、公安分局,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朝阳南路350号潮胖子龙虾及边上餐馆共3家,分别为潮胖子龙虾王、老北京十三香小龙虾、连江一鲜。3家餐馆均营业到凌晨,并于凌晨将用过的餐具统一交给第三方清洗公司,现场搬运餐具的声音较大,3家餐馆排气扇排风口离居民楼较近,产生噪音。 | 属实 |
1.8月5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仓山镇、城管局已责令3家餐馆店主加强日常管理,在搬运餐具时要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噪音,同时,对顾客就餐中产生的噪音行为要及时制止;要求3家餐馆店主于8月16日前全面完成排气扇排风口的整改提升,对排气扇排风口采取安装隔音板、夜间降低功率、更换隔音配件等降噪减震措施,避免因为搬运餐具及排气扇噪声而对周边居民作息产生影响。对于未整改到位的,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81条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仓山镇、城管局将对3家餐馆进行不定期抽查,强化日常巡查的频次,安排专职人员定时定点做好巡查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回潮”。 3.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仓山区仓山镇、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的检查,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将及时制止并上报。 |
正在办理 | |
8 | SD2FZ2022804D011 |
地址:1.闽侯县祥谦镇新建社区和顺德路口;2.闽侯县祥谦镇三溪口水库;3.闽侯县祥谦镇中院村中凯信服装厂后面 投诉人反映:1.投诉人怀疑闽侯县祥谦镇新建社区和顺德路口的砖厂排放污水,污染双龙河、洋下河; 2.闽侯县祥谦镇三溪口水库有人养牛,影响水库饮用水; 3.闽侯县祥谦镇中院村中凯信服装厂后面的臭水沟,臭味扰民。 |
闽侯县 | 水、大气 |
经核查:1.8月4日,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会同祥谦镇政府再次对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材项目(分厂)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厂生产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的产生,厂区生活污水已接驳市政管网,调查人员在该厂区外围检查未发现排污口及污水排放痕迹。洋下河和双龙河均为淘江的支流,与该公司的直线距离超过6公里,不存在砖厂排放污水污染双龙河、洋下河的情况。 2.8月5日,祥谦镇政府会同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闽侯县水利局到三溪口水库进行现场查看。调查过程中发现三溪口村有村民在山上散养10余头黄牛,牛可进入库区活动,对水源地有一定的影响。 3.投诉人反映臭水沟位于祥谦镇中院村苏山66号福建省中凯信集团有限公司外围,8月5日,祥谦镇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处有一雨水沟长约百余米,宽约1米,沟内积水因长期排水不畅导致水体发臭,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1.祥谦镇政府已对闯入库区内的牛进行驱离,并告知养牛的村民不得让牛进入库区,同时要求三溪口水库管理处加强巡查和宣传,做好水库的长效管理工作。2.祥谦镇政府将对该雨水沟进行清淤疏通,预计8月31日前完成。 | 正在办理 | |
9 | SD2FZ2022804D013 |
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碧桂园周边 投诉人反映:投诉人反映前段时间夜间开窗会有奇怪气味,怀疑是附近工厂生产排放废气,窗户纱窗上有不明白色膏状物质,6月17日曾向12345投诉,福清生态环境局未及时到现场处理。 |
福清市 | 大气 |
经核查:8月5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石竹街道办事处、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对碧桂园华榕世纪城周边进行全面排查。 1.关于“前段时间夜间开窗有奇怪味道,疑似附近工厂生产排放废气”的问题。检查当日,万达玻璃公司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在线监测数据达标,但包边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经现场走访,小区物业及距离万达玻璃公司最近的四户业主均表示未发现废气扰民问题。 2.关于“窗户纱窗上有不明白色膏状物质”的问题。因无法与投诉人取得联系,执法人员无法对白色不明膏状物体的来源、性质等进行分析,无法开展针对性调查。 3.关于“6月17日曾向12345投诉,福清生态环境局未及时到现场处理”的问题。经核实,投诉人于2022年6月17日在12345平台上匿名反映碧桂园华榕世纪城臭气污染问题,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20日收到12345平台批转件,于6月22日与石竹街道办事处共同前往碧桂园华榕世纪城开展调查。经现场排查、走访小区物业,均未发现臭气扰民问题,因该件为匿名投诉,执法人员无法与投诉人取得联系,遂于当日在12345平台上反馈了调查情况,并建议投诉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已向万达玻璃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8月10日前完成包边生产车间密闭整改,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气体排放。 | 正在办理 | |
10 | SD2FZ2022804D014 |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胪雷路16号阳光新天地7号楼5层平台 投诉人反映:对SD2FZ2022729D031答复不满意,投诉者主要投诉油烟问题,答复中无真正解决方案,油烟监测虽然达标但是扰民(距离太近),投诉者要求对油烟给出有效解决方案。 |
仓山区 | 大气 |
经核查:7月30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城门镇政府现场核实,商业体5层平台共计安装二次油烟净化设备共28台(均设有排放口,实际运行20台),新风系统16台(设有进气口)。入驻餐饮商户在经营中产生的餐厨油烟,通过店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公用烟道引至5层平台,再经油烟净化器二次处理后排放。7月11日至14日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已投入使用的20个排放口开展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已达到国家餐饮油烟排放标准,但在平台下风向能闻到淡淡的油烟味。现场要求业主单位和管理单位组织入驻商户对油烟净化设备、5层公用二次净化设备进行一次清洗,并制定油烟长效治理方案。 8月1日,仓山区政府要求管理单位加大油烟净化设备清洗频次,常态化检查和维护隔声屏、消音设备等设施,真正除味降噪,并制定长效管理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8月4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城门镇政府再次现场核实,商户已对油烟净化设备、5层公用二次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管理单位已建立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设施运行记录等台账,已邀请业主代表共同商讨油烟长效治理事宜,进一步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8月6日,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城门镇政府再次现场核实,管理单位已对接第三方治理公司,开展居民的走访工作,正在筹划治理方案编制。 |
属实 |
1.仓山区政府要求业主单位组织立整立改。一是组织第三方治理机构对现有的噪声处理设施及隔声屏、消音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二是入驻商户已对油烟净化设备、5层公用二次净化设备进行一次清洗,风机昼夜运行问题已整治到位;三是对5层平台设备分类登记造册编号,原则上只减不增。 2.餐饮油烟治理难度大,受现有治理技术制约,编制成熟的治理方案要结合实地反复论证和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福州市仓山生态环境局将联合业主代表、管理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共同监督、共同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3.由于商业体5层平台设备油烟和噪声均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仓山区政府已告知业主代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提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
正在办理 | |
11 | SD2FZ2022804X001 |
地址:无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忠庆存在故意破坏闽江生态环境的问题。目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各个水厂,未按照环保要求执行,擅自倾倒、填埋自来水尾泥。含水率80%以上的尾泥,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有机物等有害物质,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闽江。而含水量80%以下的尾泥则是由中标单位的运输车辆,不顾及环境影响,随意选取地址填埋。 在如今所有相关部门都在为环保问题做努力的背景下,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仍然一意孤行地使用这种处理方式,严重污染了闽江的水质,极大程度地破坏了福州市现有良好的生态环境。 以上检举内容属实,为了福州市良好的沿江生态环境,希望各位领导组织专员进行调查、整治。 |
鼓楼区 | 水、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厂污泥均无违规偷排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水厂污泥性质。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厂原水取自闽江和敖江,水源达到Ⅲ类以上标准,水质良好,因此水厂处理工艺过程中除使用必要的混凝剂聚合氯化铝(用于去除自来水杂质)、助凝剂聚丙烯酰胺(用于辅助去除自来水杂质)、消毒剂次氯酸钠(用于自来水消毒),以及在暴洪、水华等原水特殊情况下,添加少量高锰酸盐复合剂、活性炭等应急处置药剂外,未添加任何其他药剂。上述净水药剂均有卫健部门批准的涉水卫生许可批件。因此福州市自来水厂污泥主要成分为含极少量有机质的泥沙,泥性安全、稳定。 2.水厂污泥处置及运输。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自来水厂污泥均根据环评批复意见填埋或综合利用:东区水厂污泥经管道排入该厂泥库存储,西区、北区、城门、飞凤山、东南区等水厂均采用机械脱水工艺,脱水至含水率60%左右的泥饼共约2300吨/月,进行填埋或综合利用。为更好利用资源,2022年7月后上述泥饼均送往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的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2022年7月前为填埋处置。运输污泥的单位、车辆及填埋场地均由城管部门批准并监管。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
12 | SD2FZ2022804X002 |
地址:无 投诉人反映:罗源源鑫水泥厂、源鑫码头、源鑫搅拌站手续不全,关系户,严重污染环境,无人监管。 |
罗源县 | 大气、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罗源源鑫水泥厂、源鑫码头、源鑫搅拌站,分别为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源鑫物流有限公司在建的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9#-11#泊位及仓储工程、福建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1.经查阅资料,3家企业均按要求办理用海用地、资质、环评、验收等相关手续,不存在手续不全问题。 2.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淡头作业区 9#—11#泊位及仓储工程(源鑫码头)开工后未建设,未发现污染环境问题。 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配套建有除尘设施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落实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查阅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受市场行情影响,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发现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厂区东侧靠近海岸线区域,堆存有大量原料矿渣,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原料车间地面积尘较大,铲车作业时存在扬尘问题。福建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主楼、骨料仓和传送装置均采用钢结构封闭,厂区场地除绿化外,全部硬化处理等。现场检查时,仅搅拌车间处于生产状态,其余产线均处于停产状态,洗车废水、场地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污水外排情况,公司厂区门口路面存在扬尘情况。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已责令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将原料矿渣移至堆棚存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做好“三防”措施;加强原料车间喷淋抑尘作业,减少粉尘外逸。要求福建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做好“净车出场”及厂区出口处道路保洁工作。 | 正在办理 | |
13 | SD2FZ2022804X003 |
地址:罗源104国道亿鑫钢铁厂边 投诉人反映:罗源104国道亿鑫钢铁厂边的沥青搅拌站恶臭味很浓,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和百姓的健康,听说这企业有来头,没有审批手续照样生产。 |
罗源县 | 大气、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市公路发展中心罗源分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松山镇政府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具体如下: 罗源鼎中源沥青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为松山镇招商项目,于2018年10月经县住建局同意项目规划选址意见,2020年6月通过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审批,2021年10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没有审批手续照样生产的情况。 该企业生产使用的搅拌楼采用封闭式作业,使用天然气锅炉,生产废气经过重力除尘+布袋除尘设施后,与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沥青搅拌、沥青卸料口废气,共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骨料堆场采取封闭设计。公司属于订单式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查阅生产记录,最近生产时间为7月30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沥青储罐呼吸阀已安装收集处理设施,搅拌机等已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未发现泄漏排放情况。由于该企业使用沥青作为生产原料,在沥青装卸、混凝土下料及车辆运输出厂过程中存在偶发性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另,根据公路、交警部门现场查看,该处交安设施弯道诱导标志、示警桩、提示标志齐全、路面边线完整,未发现明显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松山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要求该公司按环保要求规范生产,严格控制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待企业开机生产时,将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烟囱废气执法监测工作,若出现超标情况,将依法予以处理。 | 正在办理 | |
14 | SD2FZ2022804X004 |
地址:福清市东瀚镇小山东村 投诉人反映:福建鑫宏沥青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原因有以下几点: 1.违规占地,该厂建于小山东小学前面约200米的滩涂地上,没有正规手续,环保不达标; 2.粉尘污染,该厂加工时灰尘漫天,并散发出刺鼻的沥青气味,大型车辆经过时引起的扬尘让村民苦不堪言,严重危害学生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3.搅拌站生产的沥青混凝土含有沥青柴油,废气以及生活垃圾排放都对周边的海域产生巨大的危害; 4.该搅拌站生产的时间大都在晚上,机器车辆轰鸣声巨大,周边居民苦不堪言,距离学校很近,孩子长期处于噪音、粉尘的双重污染下,学习和听力都受到影响。 |
福清市 | 大气、噪声、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瀚镇政府对鑫宏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鑫宏公司为订单式生产企业,检查当日未生产。 1.关于鑫宏公司违规占地的问题。2015年9月,鑫宏公司非法填海造地占用福清市东瀚镇大壤村海域2.11公顷。2019年,自然资源部将该海域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21年3月22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鑫宏公司填海造地占用海域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3月31日,鑫宏公司缴交罚款284.42279万元。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新增非法用海行为。 2.关于鑫宏公司粉尘污染的问题。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瀚镇政府曾于2022年8月3日对鑫宏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石粉堆场覆盖篷布破损,导致大部分石粉露天堆放,堆场喷淋装置未启用,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对此,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8月10日前完成整改。8月5日检查时,鑫宏公司正在整改,石粉堆场大部分已覆盖,但未全面完成,仍有部分石粉露天堆放,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另外,鑫宏公司运输车辆途经路段为水泥路,运输过程存在一定的道路扬尘问题。 3.关于鑫宏公司生产时废气扰民的问题。检查当日,鑫宏公司未进行生产作业,经调阅相关资料发现,鑫宏公司近两年来生产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仅少数时间从事生产活动。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生产期间排放的废气符合标准要求。鑫宏公司从事沥青生产加工,因产品特性,在生产中客观上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关于鑫宏公司夜间生产时噪声扰民的问题。沥青夜间生产的成品率较低,鑫宏公司一般安排白天生产,但在买方施工路段交通管制或赶工期等特殊情况下,会从事夜间生产活动,据调查,鑫宏公司2022年1月份曾经从事过夜间生产活动。据企业提供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日间生产噪声符合标准要求,但未进行过夜间噪声监测。其生产期间,存在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物料车辆运输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5.关于鑫宏公司生活垃圾排放的问题。东瀚镇各村生活垃圾由镇政府统一委托福州大弘朗洁环保有限公司福清东瀚分公司进行清运,清运人员会将鑫宏公司生活垃圾转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检查当日未发现生活垃圾乱排现象。 |
部分属实 |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鑫宏公司石粉堆场未采取覆盖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完成整改。同时要求进一步强化管理,完善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密闭生产,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同时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减震措施,防止扬散、减轻噪声。 | 正在办理 | |
15 | SD2FZ2022804X005 |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财溪村河边水电站底下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敖江镇财溪村非法洗沙厂位于财溪村河边,洗沙时废水没有处理直接排入河内,致使整治好的河道开始出现恶臭,洗沙厂周边灰尘满天、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到村民日常生产生活。 |
连江县 | 水、大气、噪声 | 经核查:8月5日,敖江镇政府会同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保护局前往现场核查。8月6日,敖江镇政府再次对财溪河道沿线进行检查,并通过走访财溪村村民进行情况核实。经查,财溪河道沿线未发现投诉者反映的“敖江镇财溪村非法洗沙厂”,未发现河水恶臭问题。 | 不属实 | 敖江镇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对财溪河道沿线的日常巡查,杜绝建设非法洗沙厂。 | 已办结 | |
16 | SD2FZ2022804X006 |
地址:连江县敖江镇官巷村里面山脚下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敖江镇官巷村非法洗沙厂位于官巷村里面山脚下,每天进出大小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洗沙的污水到处乱排放,造成严重污染,无视村民反映日夜生产,在洗沙厂里外周边灰尘到处飞、污水横流,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
连江县 | 水、大气、其他 | 经核查:8月5日,敖江镇政府会同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等前往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敖江镇官巷村非法洗沙厂系连江县敖江镇官巷洗砂厂,未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现场检查时,该洗砂厂未生产,厂内已配套建设一套生产废水沉淀回用设施,沉淀淤泥压滤后产生的废水回用,未发现洗砂废水到处乱排放现象。该洗砂厂在砂土原料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且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洗砂厂内的砂土露天堆放,未进行裸土覆盖,易产生粉尘飞扬情况,对周边农作物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敖江镇政府于2022年8月6日对该洗砂厂轮式砂铲、配电箱等有关设备进行查封,并下发停产通知书,责令业主不得进行生产活动。同时,对该洗砂厂进行断电处置,并将其列入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取缔名单,于2022年9月6日前完成整治。 2.敖江镇政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该点位进行重点巡查,防止生产“回潮”。 |
正在办理 | |
17 | SD2FZ2022804X007 |
地址:连江县琯头镇门边村琯头港务局码头内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琯头镇门边村一处洗沙厂,直接在闽江内取水洗沙,后将污水直接回流排入闽江,生产期间车水马龙灰尘漫天,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和夜间休息。 |
连江县 | 水、大气 | 经核查:投诉者反映“洗沙厂”实际系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8月5日,琯头镇政府会同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公安局前往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于2022年5月通过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租赁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琯头分公司厂房及场地面积2776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386平方米,生产设备:洗砂机6台,双层圆筛4台,上料铁斗2台,压滤机3台,对滚机2台,沥水机2台,圆滚筒2台,旋流器4台;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1套;计划年产建筑用砂石料40万吨。目前,该公司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目前已安装分拣设备一套,输送履带和压滤机等未安装,厂房内没有原材料和生产用电,处于建设期未投入生产。 | 部分属实 |
1.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于8月6日下达《关于责令福州市连江荣羽物流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停止建设的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前,不得恢复建设。 2.琯头镇政府加强巡查力度,强化闽江岸线管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公安局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 |
正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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