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情况 | ||||||||||
序号 | 处罚 机关 | 当事人 名称 | 案发地点 | 违法事实 | 作出依据 | 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 |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 行政命令 | 文书号 | 备注 |
下达日期 | ||||||||||
18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福州银鑫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广贤路88号6#楼 | 我局于2022年3月10日至4月14日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喷漆作业时未开启负压风机、未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及时维护,导致喷漆废气未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直接由水膜喷淋箱掀开的三角形开口处排入外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立即 | 现责令该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2022/4/25 | 闽榕环限改〔2022〕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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