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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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处罚 机关 |
当事人 名称 |
案发地点 |
违法事实 |
作出依据 |
改正违法行为的期限 |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
行政命令 |
文书号 |
备注 |
27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福州市兴大地木业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城门山工业区79号 |
我局于 2022年6月13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未验收,建设项目于2014年投入生产。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立即 |
现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依法报审批部门批准,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开展自主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
2022/7/14 |
闽榕环限改〔2022〕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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